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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红做慈善被举报了!民政局出示调查结果后,举报人申请复议

新金融深度  · 公众号  ·  · 2020-02-22 16:28

正文

文/晓曦

编辑/初九


疫情发生后,社会各界人士纷纷捐款捐物,随着物资的相继到达,一些慈善机构的部分不规范的行为也露在公众眼前。 韩红指出“基金会的每一包方便面都是可以公示的”,赢得大众的好评。

但2月5日开始,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的“方便面”遭到了质疑。 微博账户司马3忌陆陆续续发布了一些文章,对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自2012年成立以来的一些募捐、投资等行为,提出了质疑。 并于2月13日,向北京市民政局提交了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涉嫌违法行为的举报材料。


2月20日晚,北京市民政局官方微博账号发布关于对举报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有关问题调查结果的通报。 2月21日,司马3忌表示对处理结果表示不满,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意见》,同日,韩红爱心基金会也对民政局的通报内容进行了回应。
做慈善被举报了
2月13日,微博网友司马3忌通过互联网举报形式,向北京市民政局实名举报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涉嫌违法行为。 举报内容共包括四项,具体内容如下:
1、被举报人自2012年5月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成立以来,历年来均未依法公布“年度工作报告”; 违反《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第六条;

2、被举报人在2019年8月之前,未取得基金会公募资格,但被举报人自2012年起,长期非法采取“鸟巢南广场募捐”、基金会官网募捐、互联网平台募捐等多种公开募捐形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募集慈善捐款,累计超过2亿元人民币; 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条,以及《慈善法》第二十二条;

3、被举报人从2013年起,多年来对外投资累计超过3亿元,且从未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布相关信息,违反《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4、被举报人设立的多个公益慈善项目,执行周期长达多年,均未向社会公众公布慈善项目实施情况。 违反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此外,举报人指出,针对被举报人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的上述违法行为,请北京市民政局及时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同时,举报人已向北京市民政局官网平台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民政局向申请人公开历年来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在年度审核过程中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


民政局通报调查结果
2月20日晚,北京市民政局对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有关问题的调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针对韩红基金会历年来均未依法公布“年度工作报告”的举报,北京市民政局回应称,韩红基金会已逐年将2012年至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在原北京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现已合并至北京市民政局官网)公布,同时将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公布。 2012年至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查询路径为: 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办事大厅(更多)-便民查询-基金会年度报告公布。
而关于韩红基金会在未取得基金会公募资格之前,公开募集慈善捐款的质疑,民政局回应称,韩红基金会自成立至2020年2月16日,获得的捐赠总收入为5.31亿元(包括2020年1月25日以来为疫情防控募捐所得3.29亿元)。 2013年4月在北京鸟巢南广场为四川雅安灾区开展的募捐活动,应我局要求而停止,所募资金51.7万元全部用于雅安灾区。 2013年至2018年,其在官网二级页面开通了公益项目在线支付渠道,获得捐赠收入238.7万元; 2017年至2018年,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得捐赠收入50.3万元。 以上两项捐赠渠道于2018年年底关闭,并在2019年8月8日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后重新开通。
针对韩红基金会从未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布多年来对外投资的相关信息,未依法公布慈善项目实施情况的举报,北京民政局在通报中对韩红基金会的投资情况、慈善项目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
通报指出,韩红基金会2018年9月1日前委托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理财43笔,每笔期限30天到1年不等; 2018年末净资产为3944万元。 以上信息在2012年至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中已进行了公开。 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2月16日,韩红基金会共发生25笔投资,未及时按照规定公布。

而在慈善项目公开方面,通报指出,韩红基金会在其年度工作报告、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了韩红爱心•百人系列等项目,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等媒体上公布了韩红爱心驰援武汉等项目。 目前,尚未发现其有未公开慈善项目的情况。
北京市民政局表示,韩红基金会自成立以来,总体上运作比较规范,特别是在抗击疫情中做了大量工作,应予以支持和肯定。 但也发现部分投资事项公开不及时,在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前有公开募捐行为,已要求韩红基金会限期改正,依法规范运作。


举报人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意见》
2月21日1点50分,司马3忌在微博上发言,司马3忌认为北京市民政局在回复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结论中,存在对于被举报事项的调查,与客观事实不符; 对于被举报人的行政违法行为,适用法律错误的行政不作为现象,因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司马3忌针对通报结果提出以下质疑,如韩红基金会公布的2012年至2015年、2018年的“年度工作报告”为最近数日之内临时补充添加的文件; 被举报人在变更信息公布方式的时候,未向社会公众作出声明; 被举报人于2013年4月22日,在北京鸟巢南广场违法开展公开募捐获得,民政局并未对其进行过行政处理; 民政局调查回复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
司马3忌认为,民政局在受理举报人的举报事项过程中,存在多处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且未考虑被举报人持续长达5年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之久的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意。

同时,对于被举报人持续长达5年之久的违法开展公开募捐的违法行为,竟然发生在2013年曾经被民政局“要求停止”的情况下,民政局负有行政失职责任。

申请人认为,民政局的处理意见,明显存在故意包庇被举报人违法行为,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

申请人认为,作为慈善公益社会组织及基金会的行政主管机关,民政局的故意包庇纵容行政违法行为,肆意枉法调查处理,是我国慈善行业长期存在的欺诈及违法现象的根本原因。

韩红基金会做出回应
2月21日,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对民政局通报内容进行回应,其表示,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成立于2012年5月9日。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开始实施。 2019年8月8日,基金会获得了公募资格。

自2013年至2018年底,基金会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获得善款289万元,占基金会自成立以来至2018年底全部捐赠收入的1.69%,上述款项均用于慈善用途。 2018年底,基金会停止了上述工作。 如现行法律对上述行为性质的认定与我们当时的认知存在差异,我们尊重法律规定。 北京市民政局对该问题的认定,我们表示充分尊重,并予认同。

关于基金会为确保善款保值增值而依法投资等事项公开的及时性问题,这是基金会在工作细节上仍需进一步努力的地方,我们将按照北京市民政局的指导意见,把各项工作开展得更好。 其他有关问题,基金会亦全面认同北京市民政局的意见。

未来,基金会将在北京市民政局的指导下,继续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为中国的民间慈善事业作出更多贡献。


针对此次被举报事件,韩红在其朋友圈写下“君子不忧不惧”。 发声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我们允许质疑的存在。 韩红基金会是否存在司马3忌所提出的问题,民政局是否行政不作为,又或者司马3忌只是为获得流量捏造事实呢? 真相只会越辩越明,时间会给我们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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