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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9:25,崔永元通过他的微博“小崔读书汇”,发出“举报公安”的长微博,内文标题是《关于对北京朝阳分局新源里派出所执法敷衍不作为的举报与抗议》。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崔永元提到的黄毅清对他的造谣诽谤:“自2018年6月18日起,黄毅清开始在其实名认证的微博账户‘AndyHYQ’、‘黄·毅清’连续发表多篇微博,捏造我联手红通人员施建祥诈骗上海百姓钱款,还捏造我协助施建祥外逃。(相关诽谤证据附后),后又捏造我有四个情人和一个私生子等不实内容(相关诽谤证据附后),除此之外,黄毅清在2018年9月8日故意曝光了我女儿的姓名、照片、留学城市等隐私信息。这严重扰乱本人和无辜受牵连的其他人的正常生活,被无辜拖累女士不堪污辱身心疲惫,有的患心脏病抑郁症,有的甚至萌生了自杀的念头。2018年9月11日,黄毅清自知闯大祸已难以收场,竟然耍苦肉计捏造我对其下毒造成他中毒昏迷经医生抢救脱险的不实内容,并称已向有关部门报案,这是十足的诬告陷害。”
崔文也提到,“黄毅清是拥有350余万粉丝的网络大V级别的微博用户。”
崔永元举报和愤怒声讨北京市朝阳分局新源里派出所的不作为,称:“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新源里派出所乃至朝阳分局对本人举报的这些案件无所用心消极应对。如,每次去报案,办案人员均以要请示上级为由让等待,最长一次等待5个多小时才做笔录。在笔录过程中,发现警员对网络环境非常陌生,跟他们描述个事情要费吃奶的劲儿,还时常表现出不耐烦。此外,每次询问案件进展时,均被以各种借口打发、拖延。其中一名承办民警房子豪甚至宣称去了上海‘找不到黄毅清’。”
崔文提到其他几件事,但我印象深刻的是崔永元提到的网络名人黄毅清。因为以红色通缉令人员施建祥自述的口吻,爆料崔永元与施建祥在上海诈骗的文章,在自媒体上铺天盖地。虽然我无法判断相关爆料是否属实,但以施建祥本人自述的方法爆料,文中充满了“施建祥”的自吹自擂,一看就不是施建祥本人所写、所述。这样的行为,本身极为猥琐,令人恶心。
黄毅清对崔永元的公开爆料,涉嫌崔永元严重犯罪行为,如果属实,公安机关应该立案查处;如果不实,应追究黄毅清的诬告陷害罪,因为是通过网络公开爆料,同时还涉及侮辱、诽谤罪。如果说侮辱、诽谤罪是刑事自诉案件,诬告陷害罪则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理应依法受理。
虽然崔永元前几天爆料其公司受到上海警方的调查,但其本人迄今为止还没有受到犯罪的指控。退一万步说,即使崔永元涉嫌犯罪,或者是已经判刑的罪犯,其本人及其亲属的人格尊严和个人声誉也应受到法律的依法保护。这不应当成为公安机关推卸责任的理由。
想想看,网络上但凡对政府部门或政府官员有任何不实指控,公安机关都会雷厉风行地将造谣者绳之以法,哪怕造谣者进行了种种技术伪装逃避法律打击,但都能很快地落入法网。在网络言论受到严格监控的今天,一名微博实名认证的大V,办案人员居然以找不到此人作为推脱,又如何取信于民?
熟悉我的读者朋友都知道,我对崔永元在反转基因问题上屡屡故意说谎,传播反科学言论,误导社会大众,为民粹主义推波助澜,极为深恶痛绝,也写了大量文章加以揭露。但是,我向来就事论事——就像我一贯赞赏方舟子的学术打假,但对他所谓虽然没有证据但不排除美国大法官卡瓦诺有性侵事实的说法,同样写文章予以驳斥。不管崔永元出于何种动机,也不管其曾经在反转基因问题上说过多少谎言,其手握确凿证据举报他人违法犯罪的行为,包括其举报众多明星以阴阳合同偷逃巨额税款,都应当受到赞赏与保护。因此,对崔永元举报北京市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不作为,本人深表同情并给予公开声援。
顺便说,崔永元先生本身是一位知名媒体人,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请一个像样点的律师,但他这个公开举报与抗议文,不仅文字表达欠佳,比不上一篇合格的初中生作文,更够不上一份严谨的法律文书,实在不伦不类。小崔的口才是不错的,但写作水平和法律知识实在不敢恭维,人各有所长,名人更应该有自知之明。既然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崔先生何不找一个稍微有点水平的律师,授权专业人士来处理这些烦心事,并更好地面对公众呢。
作者简介:程坦,网名感悟生活,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中央国家机关,央企二级公司一把手;后任多家外企、民企、上市公司高管;现为锐见传媒创始人、董事长兼CEO,自由撰稿人,民间慈善人士。在国家级报刊、出版社发表过财经和法律方面论文、论著约百万字;近十年发表时政、财经网评超过千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