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跨境金融监管研究
专注于外汇、跨境人民币、自贸区等跨境金融政策研究,持续输出跨境类干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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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境内财产境外转移合法途径探析!

跨境金融监管研究  · 公众号  ·  · 2025-01-30 18:34

正文

声 明 | 本文作者:法询金融研究院 外汇部研究员 周敏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个人转发,谢绝媒体、公众号或网站未经授权转载。

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 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便利化额度管理,便利化额度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 ”,“ 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购汇和结汇 ”。 因此 在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中, 人民币无论兑换哪国货币最高兑换数额均不能超过等值5万美元。

中国法下不允许中国人以任何方式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特别是较大金额的境内资金转移至境外,均会涉及外汇管制问题。 个人通过不合法的途径进行 对外财产转移, 可能会面临资产无法顺利转至国外,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此外,还可能遭遇目标国家拒绝接受资金,或因资产申报不符合规定而违法违规,严重时甚至可能危及永久居民身份 。那么当个人出现特殊购付汇需求,遇到超过5万美元的资金需进行境外汇款时应如何操作?

一、境内居民个人财产转移

目前中国法下,境内居民个人财产转移唯二的合法途径即:移民财产转移和继承财产转移。

误区
①移民≠放弃中国国籍

移民是获得某个国家的居留身份或者永久居留身份,并没有改变国籍。永久居留权是你在一个国家可以永久合法居住,这个可以永久合法居住的证件,就是绿卡,也叫Permanent Residence,简称PR。虽然有了外国永久居住权,但还不是那个国家的公民,你还是中国公民。所以这时候你就是外国的永久居住权和中国国籍兼得。

★护照(Passport)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政府发放给本国公民(citizen)或国民(national)的一种旅行证件,用于证明持有人的身份与国籍,以便其出入本国及在外国旅行,同时亦用于请求有关外国当局给予持照人通行便利及保护。

★永久居留权(permanent residency)

指个人得到许可永久居留于某地的权利,但不一定享有公民权。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称作“永久居民”。

②关于注销户籍

移民后,在国内的身份证、中国护照等都没有任何变化,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需要申请移民转移,移民财产转移明确要求申请人提供“移居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境内户籍注销证明”,主要是为了避免在保留境内户籍的前提下办理了移民财产转移购汇,又在境内继续以境内户籍身份办理业务的情形。

二、移民财产转移

01


移民财产转移


移民财产转移是指从中国内地移居国外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或从内地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并取得特区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或从大陆赴台湾地区定居的自然人,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合法变现后,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的行为。在实践中,各地外汇局对移民身份认定的要求可能会不同,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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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合法财产有具有哪些?

1.个人薪酬所得

包括工资和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等,需提交有关收入来源的证明;

2.经营收入

包括私营业主、企业个人股东、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经营所得等,需提交个体户经营收入申报表、股权证明或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以及能证明收入来源的材料,如企业财务报表、企业董事会分配决议等;

3.资本所得及变现

①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提交存款证明、股票、债券开户及交易记录;②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特许权使用等,需提交财产租赁、转让、特许权使用的合同或协议、《房屋产权证》、《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

4.偶然所得

包括合法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收入等及其他财产或收入,需提交真实交易记录证明。

03


移民财产转移有哪些程序上的要求?

个人财产转移业务属于资本项目管理范围,境内个人应当按照外汇管理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能前往银行办理资金汇出事宜:

①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由移多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局负责审批;

②申请人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移民财产转移核准手续后,银行可在核准件审批额度内一次或分次汇出相关资金;

③资金应当直接汇往境外移民居住国或地区申请者本人的账户,不得在境内提取外币现钞。

实操中,各地外汇管理口径有所不同。如作者所在地区是一次性申请,可一次性汇出,也可分步汇出,而有些地区外汇管理部门接受分批申请,但对于外管局出具的核准件所核准的金额须一次性汇出;有些则规定申请人移民财产转移必须一次性申请拟转移出境的全部财产金额,因此具体以属地监管部门的口径为准。

04


提交材料


申请人申请办理移民转移,需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移民转移的原因:财产收入来源和财产变现的详细说明等。
(二)由申请人本人签名的《移民财产对外转移申请人情况表》。
(三)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外汇业务申请表》。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五)申请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如房屋产权证复印性、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六)申请转移财产所在地或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
(七)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如前文所述,可以转移的只有境内的财产。在向户籍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移民财产转移时,都要求提供的是境内财产收入来源和财产变现的详细说明。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个人财产是指公民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手段取得的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及其他合法财产。其所有权归公民个人所有。
依照在移民资产转移申请过程中的公序良俗,多是指境内工作的收入来源证明或者房屋产权、地产买卖契约或者拆迁补偿款依申请办理财产转移。
  • 经商办企业期间的股息红利,正常纳税,证明收入来源。
  • 他人赠与的境内财产,赠与须经公证,且不牵扯债权债务(申前不支持境外个人对内借债)申请因继承转移的,被继承人财产来源和变现的详细书面说明和被继承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和被继承人财产所在地主管
  • 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

三、继承财产转移

01


继承财产转移


根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2004〕第16号)第二条规定: 继承转移是指外国公民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继承人)将依法继承的境内遗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的行为。 继承财产转移相对于移民财产转移,原则上要求 相对宽松 。需要注意的是,继承财产转移只适用于外国公民或港澳台地区的居民,倘若某境内居民仅仅获得境外移民签证而未完成全部手续的办理,既不属于外国公民,也非港澳台居民,仍然属于中国公民,则不适用继承财产转移。现实中我们遇到较多的是继承人是海外身份(华侨或已入外籍的华人),而被继承人和被继承财产在中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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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移民财产转移办理步骤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从同一被继承人继承的全部财产变现后拟转移出境的,必须一次性申请,可一次或分次汇出。继承人从不同被继承人处继承的财产应分别申请,分别汇出。

根据《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境外人士需向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心支局可以代为接受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人就委托关系进行国外公证及中国使领馆的认证。

2.按照公证处的要求,准备全部申请公证材料,最终取得继承财产公证书。

3.在国内银行办理财产继承,将被继承人财产继承至申请人国内银行账户名下(人民币)。

4.按照外汇管理部门要求,准备全部材料,在外汇管理部门申请继承财产转移行政许可,最终取得外管部门核发同意购付汇的核准件。

5.在境内银行购汇并汇款至境外申请人名下账户(外币)。

而继承财产转移中最为关键的一步,即是需要取得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同意购付汇的核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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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继承转移的原因;申请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被继承人财产来源和变现的详细书面说明等。

2.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外汇业务申请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获得继承财产的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和被继承人财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协议、继承人获得继承财产的证明文件、被继承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未经公证的,应当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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