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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艘“全国通检互认”船舶在济宁完成检验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公众号  · 山东  · 2024-10-15 21:05

正文


10月12日,安徽籍货船“皖东唐96”在济宁完成船舶年度检验,这是自10月1日全国船舶通检互认工作全面实施以来,首艘在山东省享受该便利举措的外省籍船舶。
据了解,“皖东唐96”船舶常年在济宁地区营运,因未能及时向船籍港检验机构申请船舶检验,船东面临船检证书超期、无法营运的困境。当了解到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政策后,船东就近向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提出了检验申请。收到检验申请后,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第一时间到现场开展检验,完成了“皖东唐96”船舶的各项检验流程,并于当天签发了山东省首份全国船舶通检互认证书。
船东提到的“通检互认”政策,即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自10月1日起实施,对持有有效检验证书的船舶,营运期间可就近向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国船级社公布的可实施通检互认的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在以往,船舶在营运期间需定期返回船籍港接受船舶检验,或由船籍港船舶检验机构派员远赴营运地完成检验,检验成本高、等待周期长,这不仅影响了船舶的正常运输经营,还大大加重了船东和检验机构的负担。而如今,船东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就近申请通检互认检验,极大节约了船舶的待检时间和船东的营运成本。目前,我省已全面实现省内船舶通检互认,符合条件的山东籍船舶可就近向我省任一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年度检验和临时检验。

下一步,山东将全面贯彻全省船舶检验“一盘棋”理念,继续推行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进一步助力航运企业降本提质增效,推进航运营商环境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