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创建成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新址新建一次性奖补300万元。”
为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我区即日起对《新会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措施(试行)》(下称《措施》)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记者梳理《措施》发现,其中有不少“重金”奖励,将大大提振办学者的信心。
《措施》提出,新会区将进一步调动社会参与民办教育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民办教育体制机制上的优势和活力,促进民办学校多样化、优质化、国际化发展,建设一批有特色、高水平、影响力强的民办学校,推动全区形成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优势互补、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
到2018年,全区规范化民办幼儿园将达到90%,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100%达到标准化学校,省一级(省级示范性)民办高中(中职)学校的比例进一步提高。为实现 2020 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 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 98%以上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创建成省一级幼儿园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可获10万元奖补
《措施》中明确了优质民办学校的奖补办法:从2016 年起,对新会区范围内新址新建、或旧址改建成的,依法办学的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民办幼儿园,符合补助条件的,政府实施奖补。其中,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的,凡创建成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新址新建一次性奖补300万元,旧址改建一次性奖补150万元;创建成广东省一级普通高级中学的,新址新建一次性奖补200万元,旧址改建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创建成市一级普通高级中学的,新址新建一次性奖补 50万元,旧址改建一次性奖补25万元。对学校等级逐步考核评定升格的,按差额奖补。资金由市政府负担50%。地方政府负担50%。
非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凡创建成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新址新建一次性奖补50万元,旧址改建一次性奖补25万元。资金由市政府负担50%。地方政府负担50%。
非营利性民办一贯制中小学校的,实行累加奖补。其中最高办学学段奖补资金按100%,其余学段按50%。资金由市政府负担50%。地方政府负担50%。
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凡创建成广东省一级幼儿园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创建成市一级幼儿园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创建成区一级幼儿园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奖补资金实行累加奖补。资金由区政府负担100%。
在促进民办教育特色优质发展方面,《措施》提出,探索建立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教育教学交流机制。在保证公办学校完成自身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选派公办学校优秀管理人员和教师到民办学校帮教扶教。同时从民办学校遴选优秀教师到公办学校挂职学习。
区、镇级教育部门要积极为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教育教学交流创造条件。
公办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帮教扶教期间,其人事关系不变,按其原聘岗位享有与原单位人员同等待遇,不享受帮教扶教民办学校的相关待遇。原则上公办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到民办学校帮教扶教时限不超过3年。
鼓励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帮教扶教,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中,民办学校教师以及公办教师被委派到民办学校帮教扶教的经历视同到农村学校支教的经历。
民办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安置补助、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新会区人才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同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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