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江苏法院2023年度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发布年度典型案例及行政审判创新工作。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玉柱、行政审判庭庭长郑琳琳出席发布会,新闻办公室二级巡视员张志平主持发布会。
2023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精心指导下,在全省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关心下,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抓前端、治未病”、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行政审判理念,坚持能动履职和公正司法,监督支持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强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积极助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的社会成效。省法院在第六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通讯》和省委办公厅《快报》全年12次推介江苏法院行政审判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省法院行政庭获评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2023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0111件,审结30365件。其中,一审收案数17459件,同比基本持平;二审收案数8970件,同比下降6.55%;申请再审审查收案数3486件,同比增长10%。此外,受理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7031件、审结6962件。从一审新收案件涉及的行政管理领域来看,城建类案件3971件,占22.74%;劳动社会保障类案件2530件,占14.49%;公安类案件2095件,占12%;涉乡政府案件1614件,占9.24%;资源类案件1292件,占7.40%;市场监管类案件743件,占4.26%;以上六类案件数量合计占一审行政案件收案数的70.13%。从一审新收案件涉及的行政行为类型来看,行政确认类案件2336件,占13.38%;不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1952件,占11.18%;行政处罚类案件1943件,占11.13%;行政协议类案件1927件,占11.04%;行政复议类案件1841件,占10.54%;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1503件,占8.61%;行政强制类案件1421件,占8.14%;以上七类案件合计占一审行政案件收案数的74.02%。2023年全省法院主要从三个方面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
一是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监督支持功能。
依法履行司法监督职责,
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248件,占一审结案数的6.98%,促推落实以法治为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坚决纠正“一刀切”执法、“小过重罚”等行为,苏州中院依法变更行政机关对小微企业作出的巨额罚款,灌南法院以合规整改作为涉案企业行政处罚从轻情节,在行政审判中切实贯彻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共同谋划法治政府建设,
省政府、省法院联合召开2023年度全省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府院联席会议,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和省法院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
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法院、省司法厅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构建常态化府院联席会议、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等十项工作机制,推动全省府院联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审判标准,
全省法院联合行政机关开展调研座谈739次、同堂培训276场,覆盖行政执法人员3.4万人次;举办长三角区域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疑难问题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长三角三省一市法院、司法行政、市场监管等单位负责同志和行政法学专家学者深入研讨并形成广泛共识,深化长三角区域市场监管执法司法协作,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审判法律适用标准统一。
二是优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路径,落实“抓前端、治未病”。
加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机制和平台建设,
省法院会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行政争议调处工作机制的意见》,挂牌成立江苏省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推动市县设立调处平台近50个;省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实施意见》,统一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相关行政争议的处理规则,从源头上减少此类行政纠纷;无锡、盐城等地法院在产业集聚区设立巡回行政审判点,前端高效化解涉企争议;泰州法院联合人社部门设立工伤保险行政争议“法官驻点办公室”,全市工伤认定类争议累计协商化解30余件,提前介入、化解争议150余件,帮助20余家用工单位提前恢复生产秩序;苏州法院推动将行政诉讼案件压降率、实质化解率纳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
发挥司法建议“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作用,
镇江法院建立败诉和瑕疵案件“一案一建议”工作机制,向败诉和行政行为存在合理性问题的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帮助找准问题症结;宿迁法院针对市场监管部门的“运动式”执法发送司法建议,督促执法机关主动纠错,促进县域特色产业健康发展,《人民法院报》头版进行报道。全年各级法院向党委、人大、政府提交行政执法情况报告70份,反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建议157次,发送行政诉讼司法建议141件,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
三是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积极推动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机制省域覆盖,
在南通地区率先探索实践的基础上,省法院会同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共同部署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全省推广工作。苏州、盐城、宿迁等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本地区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的制度意见并拓展适用范围,推动自我纠正制度深度融入行政争议化解全流程;常州去年有近百件行政复议及诉讼纠纷由行政机关主动进行自我纠正。
提升法律援助律师在行政纠纷化解中的作用,
省法院联合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将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并发布一批全省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去年全省共办理行政诉讼法律援助案件1223件,155件案件的实质争议得以解决。
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
省法院总结运用全省法院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发布一批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期待;连云港中院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全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十大典型案例。2023年,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案件中有4827件以调解或协调撤诉方式结案,占一审结案数的27.01%,同比呈上升趋势。
张军院长在202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会议上强调,人民法院案例库既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审判工作中的问题、做实加强监督指导的要求,又可以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起到“发布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典型案例发挥着通过个案解读法律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作用,不仅能汇聚法官的司法智慧,更是人民群众观察司法活动、评价法治进步最直观的标杆和尺度。发布行政审判典型案例,也是统一行政执法、复议、审判法律适用标准的重要路径,能够为行政执法、复议提供更加明确的裁判标准。本次发布的十大典型行政案例,是从全省法院2023年审结的3万多件各类行政案件中征集而来。在行政管理领域上,既有城市建设、市场监管等传统领域,也涉及数字政府、互联网监管等新型领域;在行政行为类型上,既有行政处罚、不履行法定职责等传统类型,也有更正数字信息、解除行政协议等新类型行为。
在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
既有人民法院依法监督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的案例。
如案例一周某诉某区民政局、某市民政局更正婚姻登记信息及行政复议案。在数字政府建设背景下,婚姻登记机关具有对公民婚姻登记信息进行归集、整合、共享的法定职责。当事人持生效裁判文书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更正婚姻登记信息,婚姻登记机关以当事人并非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为由拒绝归集、整合的,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婚姻登记机关更正相关信息。案例二某环保公司诉某区城管局解除特许经营协议案。国家政策变化对已订立的行政协议产生全面影响,致使协议不能履行,为对订约费用、履约准备费用等信赖利益予以保护,人民法院判决解除行政协议的同时,可以对行政相对人的赔偿诉讼请求作出穿透式裁判。
也有人民法院判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正确履职的案例。
如案例三某网吧诉某县文广局吊销许可证案。具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对于多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经营单位,依法处以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坚决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案例六某房产公司诉某区市监局虚假宣传行政处罚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全体业主共有的闷顶层宣称为阁楼并赠送给顶层业主专有使用,构成虚假宣传,行政机关对该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为房地产交易市场有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还有人民法院能动履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案例。
案例十某公司诉某街道办给付土地补偿款案。某村委会受街道办委托与某公司签订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街道办应当给付某公司土地补偿款。因街道办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该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在立案阶段围绕案件需求组建专案解纷小组,制定个性化调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法院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提出切实有效的调处意见,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推动和解协议及时履行到位,法院主动引导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司法确认并及时确认和解协议效力,街道办也按照和解协议支付了土地补偿款,涉诉行政争议得以实质化解。某公司寄送感谢信,感谢法院专业、高效的司法能力和为企业设身处地考虑的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