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19日)傍晚,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一行三会”联名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这意味着,中国富人在海外藏匿资产,逃避税负的时代即将结束,而关键的时间点是2018年9月。
所谓《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其实就是在中国国内开展对外国机构、个人的账户信息调查,为将来实现跟其他国家的信息互换做准备。而其他国家,也会向中国的税务部分提供中国居民、企业在他们国家的资产状况。
在这个背后,是一个庞大的国际组织和交换网络。发起的是二十国集团(G20),推动的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14年7月,经合组织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获得当年G20布里斯班峰会的核准,为各国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跨境逃避税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
目前加入这个标准的国家和地区有100个,具体如下:
理论上来说,2018年9月以后,中国可以和上述99个国家和地区中的任何一个,实现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互换。
细心的读者也许会发现,上面这个名单里没有美国。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中国仍然可以跟美国实现数据互换。因为美国在2010年就颁布了《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要求外国金融机构向美国国内收入局报告美国税收居民(包括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账户的信息,否则外国金融机构在接收来源于美国的特定收入时将被扣缴30%的惩罚性预提所得税。
FATCA主要采用双边信息交换机制,即美国与其他国家(地区)根据双边政府间协定开展信息交换。也就是说,事实上美国也进入了这个体系。
从“一行三会”被列入文件的发起人,你就会明白一个道理:被调查统计的个人资产信息,不仅仅包括银行存款,还将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
下面就是将被金融机构报送的信息,看完保证让你大吃一惊:
1、个人账户持有人的姓名、现居地址、税收居民国(地区)、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出生地、出生日期;机构账户持有人的名称、地址、税收居民国(地区)、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机构账户持有人是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的,还应当报送非居民控制人的姓名、现居地址、税收居民国(地区)、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出生地、出生日期。
2、账号或者类似信息。
3、公历年度年末单个非居民账户的余额或者净值(包括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者年金合同的现金价值或者退保价值)。账户在本年度内注销的,余额为零,同时应当注明账户已注销。
4、存款账户,报送公历年度内收到或者计入该账户的利息总额。
5、托管账户,报送公历年度内收到或者计入该账户的利息总额、股息总额以及其他由于被托管资产而收到或者计入该账户的收入总额。报送信息的金融机构为代理人、中间人或者名义持有人的,报送因销售或者赎回金融资产而收到或者计入该托管账户的收入总额。
6、其他账户,报送公历年度内收到或者计入该账户的收入总额,包括赎回款项的总额。
下面则是中国实施“标准”的时间表,最终不仅富人的信息会被纳入,所有人的信息都会被纳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假如你在国外没有任何资产,也没有任何纳税义务,你的资料不会被中国官方提供给其他国家官方的:
2014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在G20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承诺将实施“标准”,首次对外交换信息的时间为2018年9月。
2015年7月《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由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批准,已于2016年2月对我国生效,为实施“标准”奠定了多边法律基础。
2017年5月9日《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2017年7月1日金融机构开始对新开立的个人和机构账户开展尽职调查。
2017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100万美元)的尽职调查。
2018年5月31日前金融机构报送信息。
201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第一次交换信息。
2018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随着实施这一标准的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贪官污吏和偷税漏税的富人们转移到世界各地的财产,终将被暴露。除非你换成金条,埋在北非的沙漠里,否则都会被税务部门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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