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4年的商标权“拉锯战”后,12月8日即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与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商标权纠纷案公开宣判。
2016年12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进行公开宣判。
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大法官针对10起案件的争议焦点一一阐述最高法的意见。
首先,
乔丹主张保护姓名权有没有法律依据?“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最高法认为,在适用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时,自然人就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保护的,该特定名称应当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审判长:
·
其一,该特定名称在我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
·其二,相关公众使用该特定名称指代该自然人;
·其三,该特定名称已经与该自然人之间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
再审申请人主张的中文“乔丹”符合本院阐明的前述三项条件,对中文“乔丹”享有姓名权。
关于争议的汉字“乔丹”商标的具体情形是否会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与乔丹具有关联,最高法采信了再审申请人乔丹提交法庭的1
680多篇文章、以及相关新闻报道,两份调查报告
。
审判长:
两份调查报告显示,分别有68.1%、58.1%的受访者认为再审申请人与“乔丹体育”有关。在购买过乔丹体育品牌产品的受访者中,分别有93.5%、78.1%的受访者认为再审申请人与“乔丹体育”有关。
对于二者的具体关系,由高到低不同比例的受访者认为二者具有代言人、姓名授权使用、企业开办人等关系。
两份调查报告可以进一步佐证在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上,相关公众容易误认为标记有争议商标的商品与再审申请人存在特定联系。
最高法指出
,乔丹公司原名“福建省晋江市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原本与“乔丹”没有任何联系,却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晋江市乔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后于2009年12月更名为目前的名称。
在案证据足以证明乔丹公司是在明知再审申请人及其姓名“乔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并未与乔丹协商、谈判以获得其许可或授权,而是擅自注册了包括争议商标在内的大量与乔丹密切相关的商标。
审判长:
放任相关公众误认为标记有争议商标的商品与再审申请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损害结果,使得乔丹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即可实现由再审申请人为其“代言”等效果。
乔丹公司的行为有违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其对于争议商标的注册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
◆最高法判决涉及姓名“乔丹”的三件案件确认违反商标法规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
◆
涉及拼音“QIAODAN”的四件案件,法院认定拼音商标“QIAODAN”及“qiaodan”未损害乔丹姓名权,驳回了迈克尔-乔丹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宣布:以上判决均为终审判决。
随后迈克尔·乔丹通过电子邮件发来
《迈克尔·乔丹对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乔丹体育争议商标的声明》
。
迈克尔·乔丹
《声明》中称,“我很欣慰地看到,在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的判决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可了我保护自己名字的权利”。
声明截图
声明全文如下:
Dear media friends,
For your information - below is a statement from Michael Jordan regarding the Dec. 8, 2016 ruling from the SPC in China.
迈克尔·乔丹对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乔丹体育争议商标的声明
“我很欣慰地看到,在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的判决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可了我保护自己名字的权利。中国的消费者有权知道乔丹体育及其产品和我并没有任何关联。没有什么比保护自己的名字更加重要的了,今天的判决彰显了这一原则的重要性。
在过去的30多年时间里,我将自己的名字和声誉打造成了国际知名的品牌。从我在NBA球场上打球的早期,到去年秋天再次访华,数百万中国的球迷和消费者一直亲切地叫我“乔丹”。今天的判决将让每个人都知道乔丹体育及其产品和我并没有任何关联。
我尊重中国的法律,也期待着上海的法院对尚在审理中的姓名权侵权案件做出判决。”
——迈克尔·乔丹
Statement From Michael Jordan on SPC’s court ruling on Dec. 8, 2016
“I am happy that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has recognized the right to protect my name through its ruling in the trademark cases. Chinese consumers deserve to know that Qiaodan Sports and its products have no connection to me. Nothing is more important than protecting your own name, and today's decision shows the importance of that principle.
Over the past three decades, I have built my reputation and name into a globally recognized brand. From my earliest playing days in the NBA, through my trip to China last fall, millions of Chinese fans and consumers have always known me by my Chinese name, “Qiaodan.” Today’s decision ensures that my Chinese fans and all Chinese consumers know that Qiaodan Sports and its products have no connection to me.
I respect the Chinese legal system and look forward to the Shanghai Court’s ruling on the separate naming rights case.” –Michael Jordan
乔丹体育有限公司随后也发表公开声明表示
,在品牌推广过程中他们始终有做防公众混淆的说明,乔丹体育是民族企业,公司一直热心支持体育和公益事业,近三年向国家缴税超15亿,他们尊重判决结果,而这次判决也不会对公司目前使用的商标造成影响。
知识产权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广良
认为,最高法此次判决首次明确了涉及在先姓名权保护的标准和条件,证据采用上认定了调查报告的证明作用,对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有深远影响。
张广良
:通过本案审理,充分体现了中国法院对平等保护中外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立场,也体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回顾一下“乔丹商标争议”案件:
“乔丹”商标
迈克尔·乔丹,美国著名NBA篮球明星,司职得分后卫,2003年从NBA退役,被认为是历史上最值钱的体育偶像之一,他是包括Nike在内的多个品牌的主要代言人,Nike专门有条“乔丹牌”运动鞋生产线。根据福布斯网站公布的数据,飞人乔丹在2013年的总收入达到了惊人的9000万美元,绝大部分的收入来自NIKE公司的球鞋销售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