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国知识产权
《中国知识产权》,一本深刻解读中国知识产权行业变革的精英杂志。自2004年创刊以来,一直努力实现知识产权理念与价值在全球范围内的高效传播。凭借专业的选题角度、丰富的表现形式、实用的文章内容,现已迅速成长为行业律师、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商业领袖首选的知识产权类期刊。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知产力  ·  商标先用权抗辩的理解与适用 ·  2 天前  
知产力  ·  商标先用权抗辩的理解与适用 ·  2 天前  
知产财经  ·  讲座回放┃Ms. Cindy Goh ... ·  6 天前  
知产财经  ·  讲座回放┃Ms. Cindy Goh ... ·  6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中国知识产权

【国际消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认定:禁止注册诋毁性商标违宪

中国知识产权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17-06-20 11:50

正文

美国时间6月19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In re Tam案作出终审裁决,认定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驳回一项涉嫌诋毁性的商标注册申请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在该案中,一个全部由亚裔美国人组成的摇滚乐队的主唱Simon Shiao Tam将其乐队名称The Slants向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USPTO根据美国联邦商标法(即《兰哈姆法》,Lanham Act)第二条(a)款,驳回了其申请,理由是slants一词有歧视亚洲人“塌鼻斜眼”之意。


萨缪尔·阿利托大法官主笔了法院的判决意见。他指出,USPTO认为商标注册是将商标转为“政府言论”,这种观点将“对政府言论原则构成巨大危险”。法院多数派意见指出,商标是私人言论,并不会因为申请注册登记就突然产生质变,转化成"政府言论"。因此,政府必须对私人言论保持价值判断的中立性,即使特定商标的内涵或有不被一部分社会公众所接受或所喜爱之处,也不至于阻却该商标的可注册性。


针对这一判决,美国商标专利局回应道:“我们正在审思这一判定结果。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遵循商标法来进行商标注册审查。我们计划在仔细评估法院的判决后,再发布更多建设性内容。”


编译:沈玉洁 China IP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点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更多《中国知识产权》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