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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新型学徒制”,涨知识了……

社会科学报  · 公众号  ·  · 2019-03-12 18:30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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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了更好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支持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技能人才短缺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

原文 : 《探索技能型人才培养新路径》

作者 |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徐冬青

图片 | 网络


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背景下,技能劳动者总量不足、技能水平不高和就业结构性矛盾等问题日益凸显,通过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引入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协同开展培训,并由政府进行激励推动,给予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有利于更好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拓展职业培训工作领域,创新职业培训模式,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在各类企业普遍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有利于形成政府、企业和培训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协同推进人才培养的良好工作格局。 “在培养模式上,将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在培养目标上,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至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新型企业学徒制的育人主体是企业,利用企业的岗位实训条件,充分发挥企业在培养技能型人才中的独特价值,增加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人才培养的适销对路,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原有的短期技能型人才培养主要集中于院校主体的局面,弥补职业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缺失和不足。文件的出台对于推动职业教育发展,探索新型职业人才培养机制将会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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