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价值一:数字技术(可视化)深刻改变了我们看待世界物质形态和社会构架的认知和看法,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全新的世界认知、知识体系和方法建构。例如:基于夜间灯光亮度和密度分布而看到的世界城市化整体图景(比先前表述更加整体直观);基于交通时间可达性而形成的世界地图(不再是以往仅仅以物理空间及其城市之间的距离为依据);空间句法分析的城市结构;根据相关历史信息绘制数字化历史全息地图等。在今天。国内外不少城市的规划管理部门已经有了不同精度的三维立体的城市空间信息的数据库,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帮助。柏林、格拉斯哥、赫尔辛基、洛杉矶等城市已经初步实现了寻路、导览和虚拟旅游等互动式的数字城市的功能。我国的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发展也后来居上。
创新价值二:数字技术改变了我们传统的公众参与和调研方式。通过百度数据公众偏好度和基于谷歌地图、由游客、居民、专业人员或者政府机构参与完成的Panoramio或Flickr城市意象,采集汇总形成城市设计所需要的数字化城市意象偏好度信息。这些信息不仅具有实时性的优点,而且可以不断增加数据量、完善优化数据精度,方便即时性变更等,这些都是以往问卷或者访谈方式所不能实现的。此外,常用的还有百度地图和高德地图对于实时交通和基于POI的城市公共设施信息、以及无人机延时摄影、重要场地连续摄像等城镇空间环境和人群活动集聚度的数据采集方法。城市设计可以在海量信息整体采集和田野调研之间做到有机结合,把控好这二者关系的度,可以更加有效地完成对关键现场信息的调研。
创新价值三:数字技术改变了城市设计成果的呈现和内涵,数据库成为大尺度城市设计全新的成果形式。数据库成果可以直接植入到当下以信息电子化为特征的规划管理中,同时可以通过整体关联联动的方式,实现动态更新和完善,符合城市形态导控这样的复杂系统,并与法定城市规划工作做到实质性的有效衔接。
创新价值四:数字化城市设计是真正能结合法定规划付诸实施的城市设计。数字化成果明确了城市形态健康生长及其城市设计的把控底线和有限选择,摒弃了传统的因信息依据不完备而导致的缺乏边际、因人而异的主观选择空间。
创新价值五:重新理解更具整体性意义的“公平、效率”准则。未来我们如果不能全局整体的把握各种与空间、资源、人的活动等方面的信息及其与城市规划和设计相关的意义,就可能根本无法实现原来的公平和效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