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与执行程序中实务问题很多,本系列课程精选大家关注最多的九个问题进行详解,通过对最高法院及高院五百多个经典案例的分析,旨在向受众全面展现保全与执行程序中重要节点的救济措施, 并帮助受众全面了解法院对执行程序中诸多问题的裁判观点。
学习本门课程,帮助债权人在判决或裁判生效前最大限度的抓到债务人的财产,同时也告知债务人在财产被保全时的应有权利救济手段;既帮助申请执行人应对第三人请求排除执行的问题,也能告知被执行人在权利受损失时该怎样提出异议。
本门课程通过对一个个现实中真实发生且产生巨大争议的案件的剖析,帮助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财产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了解、认识保全与执行程序,为在保全或执行程序中的权益受损方,及司法实务工作者提供全面系统的保全与执行程序的法律实务锦囊。
课程大纲
第一节 财产保全的技巧、措施、解除及救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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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满未诉的诉前保全措施能否自动解除?
2、如何解除保全措施?
3、保全保险费用的承担问题
4、哪些财产能被保全?
5、财产保全担保财产数额应如何确定
6、专利侵权中行为保全的适用
7、如何判断财产保全是否错误及相应的证明责任
8、保全错误损害赔偿责任应如何认定?
第二节 法院不执行公证债权文书和仲裁裁决的救济策略
1、执行依据中给付内容不明确能否申请执行?
2、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中的问题
3、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标准应如何把握?
4、当事人就民事调解书履行中产生的违约纠纷该如何救济?
第三节 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行为,当事人应如何救济
1、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之后,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效力如何
2、被执行人迟延履行和解协议后的违约责任
3、执行和解协议中担保承诺人能否被直接追加为被执行人
4、执行和解协议中以物抵债协议能否被撤销
5、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以物抵债协议,原生效法律文书可否恢复执行
6、夫妻一方擅自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放弃债权是否有效
第四节 如何追加股东、配偶、分支机构为被执行人
1、追加执行公司股东个人财产
2、追加被执行人的财产受让人为被执行人
3、基于夫妻关系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4、追加被执行人的分支机构为被执行人
第五节 什么样的民事权益能有效排除强制执行
1、离婚协议、股权代持协议能否排除执行
2、执行异议之诉中是否需要明确中止执行的诉讼请求
3、案外人对涉案财物认定为赃款赃物被执行不服时,应如何救济
4、案外人能否对未初始登记房屋主张所有权而排除对该房屋的强执
5、拿到钥匙的期房购房人能否排除执行
6、离婚协议关于房产分割的约定能否对抗离婚后债务的强执
7、抵押权人如何应对抵押物上的租赁负担
8、隐名股东能否排除对代持股权的执行
9、案外人能否仅以物抵债协议排除强执
第六节 如何在执行分配方案下实现利益最大化
1、被执行人受让的债权在执行过程中能否直接抵销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债权
2、首封普通债权与抵押权竞合时,如何保护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3、同一顺位债权应否按债权比例进行清偿
4、对强制执行分配方案有异议时,当事人应如何有效维权
5、执行分配中建设工程优先权是否需以法律文书明确规定为前提
6、执行分配中,职工工资(含垫付工资)到底有无优先权
7、出资不实股东对公司享有债权时,在执行中能否同等受偿
第七节 执行转破产中的法律问题及风险分析
1、执行转破产程序中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2、执行转破产程序中如何确定普通债权人的受偿顺序
3、进入破产立案审查阶段,执行程序应否中止
第八节 就被执行人的迟延履行,当事人应如何索要违约金及利息
1、优先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和违约金能都在执行分配中优先受偿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是否应该继续计算迟延履行利息
3、中止执行期间,是否应继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逾期利息
4、迟延履行期间利息的起算和截止时间如何确定
5、执行案件中应如何计算和确定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利息的基数
6、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如何计算
7、能否以生效文书确定的逾期违约金为基数,计算迟延履行利息
8、拒执罪的认定条件和够罪标准如何确定
9、拒执罪认定中,被执行人的清偿行为能否帮助被执行人免除刑罚
第九节 当事人在拍卖程序中权益受损,该如何救济
1、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法院是否仍有权撤销该拍卖
2、拍卖中应如何保护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3、竞得拍卖标的物存在瑕疵,竞拍人能否要求撤销拍卖或核减价款
4、拍卖中网拍系统发生故障,拍卖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5、房地一体原则下,法院单独拍卖房屋或土地的,应如何救济
6、评估价格偏低时应如何救济
7、拍卖资产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继续执行显示公平时应如何处理
8、被执行房屋承租人,能否申请将装修设施等与房屋一并拍卖并受偿
关于讲师
适合人群
律师、法官、公司法务人员等法律职业群体和对财产保全与执行有兴趣的人员。
法律实务技能成长及业务指引系列课程
第三课 财产保全与强制执行疑难问题实操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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