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制度路径。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这一制度的内涵,通过创新举措和积极实践全面落实检察听证的多元价值,展现了基层检察机关的工作创新力与责任担当。
北辰区检察院把检察听证贯穿于公益诉讼、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相对不起诉等检察领域,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在审查、决定中积极运用听证制度,使检察权在公众监督之下运行。建立成分多元的听证员队伍,在具体听证案件中根据案件内容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挑选听证员,充分发挥听证员的专业优势和群众代表性。对于当事人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群众关注的案件,吸纳专业人士意见,倾听社会群众呼声,使案件办理更符合常识常理常情。这样的检察听证有利于客观准确地认定事实、合理适用法律,取得了兼听则明的效果,实现可感可见的公平正义,传递了司法温度。
此外,检察听证本身也是一个以第三方形式释法说理的过程,通过这一程序,当事人的意见被倾听、态度被关注,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推动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实现案结事了,彰显了办案智慧和法治担当。
值得鼓励和推广的是,北辰区检察院走出机关办听证,把听证现场放在田间地头、建筑工地、社区镇村等群众生产生活第一线,邀请多方代表现场旁听,直观感受身边的法律问题,将听证活动转化为鲜活的以案释法课堂,既提升了检察公信力,又扩大了法治宣传效果。
(作者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