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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动力心理学』第二章 宗教中的感知历程 2

无限笔迹  · 公众号  ·  · 2020-03-06 06:00

正文

听觉
诸神是会作声的,而他们的崇拜者们则会倾听并以声回报。神会在雷电中咆哮,在龙卷风中吼叫,在神圣的橡树梢头摔角,在微风中轻歌,在小溪中潺潺,在飘落的秋叶中低吟。他们会用种种让人吃惊的途径来作出无形的或有组织的声音。有些时候他们会提高嗓子说出话来。他们说:「听着」或「停一听」或「听我说」。当这种事情发生时,有些人会撇开身边的一切而竖直耳朵聆听。确实的,他们把自己和听到的神圣声音认同,并如是认定,接着就以神之声讲起话来。他们说的像是这样:「听着,喔,以色列」,或「如是主言」。或者他们会念出无意义音节,或在狂乱状态下冒出奇怪的声音。
然而世界在大多时间里既已充满着声音,则神的声音要压进这堆嘈杂之中恐怕也不容易。于是他们运用了一种独特的听觉刺激:静默。实际上,有时我们很难判断何者才更神圣——是声音还是静默。对宗教的心灵而言,两者都具奥秘性,端视其出现的脉络而定。同样的,声音究竟在哪里,那就是个宗教的问题——是在于声音制造者,或在于聆听者。诗人艾弥莉•狄瑾孙(Emily Dickinson)说:
听到金莺歌唱,
或是平常事,
也或是神圣。
此事非关鸟儿,
其歌声总是一样,不为人知,
如同对着群众。
耳朵的听法,
适应着声音,
或黯淡,或清亮。
是否为一首歌,
或什么也不是,
由内在决定。
「歌声在树叶,」
怀疑者如是对我说;
「不,先生!在你里面!」
魔术在听觉领域中到处都是。在神圣的声音之外,还有特别的宗教之声,是由人所制造的:咒语、颂歌、拉长而油滑夹带着鼻音的诵念、赞歌、器乐之音、碎碎的低诉,以及仪式化的静默时段。低诉和呻吟没什么不同。正如狄瑾荪所说的,所有这些声音究竟源出何处,也许是一大片的混乱。虽然声音的来源多是人本身,但宗教的声音制造者们却宣称他们的声音来自神灵。从宗教欣赏者的角度来说,声音似乎具有某种厚度(thickness)或身体性(corporality),因此声音的制造者和感受者双方都参与了此一实体,并且都被包覆在其中。
缘此,声音和聆听乃成为崇拜的基要成分,并成为「参与的秘术」(participation mystique)有力的传达者——列维•布吕尔就将此描述为原始社会中的典型现象。声音与聆听实乃建立了信徒之间的纽带。全世界的天主教徒对于教会的拉丁语会起共同的反应因而产生统一的感觉,虽然大多数人不能听懂那种语言。崇拜的声音就是奥秘之音,甚至婴儿在受洗时发出的牙牙之声或哭啼,一开始时会让人觉得干扰仪式秩序,但旋即转变为至福至美的声音,并且验证了神的恩典。和歌声加在一起,会众也就此而亲证了他们的文化传承。
但并非所有的声音对所有的宗教人来说都有同等的奥秘性。声音有社会阶层化的分派:野性的呼唤与吟哦属于低社经阶层的灵恩派团体,殿堂颂歌和有节制的静默则属于主流的新教教会。葛理果圣歌(Gregorian chant)在以上两者均不可见,因为它是专属于天主教的传统。甚至器乐的使用也是宗教对力量的节制方式。许多门诺派(Mennonite)团体只准许无伴奏的合唱。直到最近,天主教崇拜中使用的音乐也严格地只指派给合唱团,而且只用男声。路德派和卡尔文派则爱用风琴、合唱以及会众齐唱。古典的改革派在16、17、18世纪创造了极为高超的教会音乐。虔诚教派在19世纪选用的则是很平庸,乃至卑俗的调子。黑人的宗教音乐在每一方面都很特别:它的美、自发性、热力、创意以及能够使圣俗之别变得模糊等等,俯拾即是。用钢琴伴奏的唱法是大街边传道会的特色,而中产阶级的教会则很难接受。手风琴的音乐是最民俗的一种,甚至被高度发展的宗教传统认为粗鄙不堪,但对于南方弄蛇教派(Snakehandlers)①来说,那是他们在大型宗教节庆时最上选的乐器。大音乐钟的饱满钟声从尖塔上传来,其本身就带有让人流连的节庆气氛,这是基督教的许多传统都喜爱的。但是在作弥撒时的凄冷钟声,或在圣餐奉献礼时用木响板敲打注意信号的声音,就都是天主教才有的,对于新教徒来说,听来就觉得很扰人。在教堂钟塔上传出电子仿真的钟声会让人觉得怪异,乃至猥琐,因为那和真正的钟声比起来,就太像是东施效颦了。【①弄蛇教派是由一位基督教传教士George WentHensley(1880-1955)在1920年代所创,原先只有一小撮信徒,后来传遍阿帕拉基山麓森林地带,也北传到加拿大等地。他们确实引经据典证明玩蛇可以导致神圣启示。】
对于千千万万的宗教人来说,宗教的声音之最上乘者就是言说。在希伯来的创造神话中,言说就是创造过程的本身:当神召唤时,他是在发出号令。对基督徒来说,由于已经是在希伯来传统豢养之下,所以言说就是大写的「道」,就是太初有道,并且已转化为肉身,寓居于人间。对一些希腊人来说,道的言说就是逻各思,也就是动力的、恒久的、创造的「语-思」(word-thought)。由于根源在以上三项传统,多数现代西方的信仰者都会认为崇拜的最高行动就是聆听讲道。崇拜中受欢迎的神圣临在就是道的临在。它首先是可聆听的,但透过综觉(synaesthetic)②的晕染,也会变得可以看见,乃至有味道。但宗教的感官对千千万万的人来说,最受偏爱或最具支配性的仍是耳朵。你上教堂是为了去听:听道,听传教士的声音,或聆听更细微的静默。听道的过程有可能从头到尾都是闭着眼的,至少在新教的崇拜中是如此。【②综觉是一种神经反应的现象,它是指一种感官刺激或认知通路上所得的感知会自动转换为另一种感知。这种现象应是来自先天遗传。】
于是,对于那些在宗教中偏爱听觉的人来说,就会有大量的话要讲或要听了。新教的传教士事实上就是演说者、讲道者、授课者、学术的解说者、激励士气的工头,或带来好消息的传信者。在执行工作之时,他们很少动用身体,很少作仪式性的姿态,他们很少动,而只是一直在讲。他们之中有许多人需要修演讲课因为他们的演讲要能有作用是如此地重要。同样的,在他们的聚会时很多小孩要花好多年来学习听讲,因为在崇拜中的聆听是如此地重要!
不论是在集体或私人的情况下,言说在祷告中具有压倒性的分量。祷告时,你要讲话,大声或轻声,或有时完全听不到。使用的字词可能是很风格化的,其历程也是根据学来的仪式而进行,或者也可能十分地自发而私密,不带有任何形式规范。祷告可能很长或很短,有时一个字或一声感叹就已有整个句子的意义。在祷告中,讲者和听者有时和崇拜中所常见的角色是颠倒的。神在此是个听者,而他会将他的「耳朵赐赠给」人的言说。
由于许多种崇拜和祷告把最显要的位置给予聆听和声音,我们就可以了解整个声音的世界在宗教实践中会变得中规中矩。所有的声音都要精心模铸和仔细选择,以便能适用于一定的场合。除非你是在领导一群人祷告,否则你的祷告不能太大声:声音必须表现出谦卑以及在面对神圣之时要意识到自己的位置。太大声的祷告就表示人的傲慢,或甚至近乎诅咒。在礼拜过程中所要求的是噤声不语的气氛,这气氛唯有崇拜的领导者,或在仪式要求大家读经、颂赞之时才可打破。贵格派的聚会是静默的,一直要等到很诚敬的或有意义的言说出现,否则「世间的杂音」应该完全死寂,也就是要等到有人感受到神圣临在时才可以打破静默。
庄重的中产阶级信徒会在经上读到人要制造「欢喜的声音」来「呈现给主」,但是他们几乎无法忍受下层阶级的教会里所听道的那种噪音。相反地,比较激动的信徒会觉得中产阶级教会里的那种听觉刺激实在太平淡乏味。所以,很显然地,适切的声音输入规则是有阶级区分的,也和尊严、秩序、礼仪等等价值有密切的关系。
奥古斯丁(Augustine)在《忏悔录》中有一段表白暗示了西方教会中的颂歌之所以会工工整整,乃是为了和世上的哀嚎及呻吟这般紊乱的噪音对抗而然。犹太教堂的声音「听起来」就比井然有序的基督教堂更为凌乱。家庭中静静的餐前祷告,是要把安静强行置入争宠不休的家中环境,让父母亲在阶序关系中的控制权得以靠着像分配食物这般重要的施恩动作,就可重建起来。
触感
当小孩穿过百货公司的时候,他们的父母最常担心的是孩子伸手东摸西摸,而不是只用眼睛看看展示的货品。「用看就好,不要摸」乃是父母亲常用的警语。但这样说,对孩子是全然无效的,因为他们来这里就是为了要东摸西摸。要能够不摸,而只用眼睛看,那是需要相当的自我规训才能长成的。当你真的想知道任何事物,则不管是在什么年纪,你又会开始动手触摸。博物馆的警卫最知道这样的倾向,即使是相当有教养的成人亦然。他们是来欣赏视觉艺术的,但他们的手指头对于所见的东西就是会蠢蠢欲动。相信和触摸这两者,在某种意义上是互相贴近的。我们总是希望、也需要摸摸我们的所爱之物。就是这种手指的知识最终说服了使徒多马(Thomas),让他相信复活的耶稣是真实的,虽然在触摸之前,他早已先看见,也同他说过话。③【③这是〈约翰福音>(20:24-29)上所载的一段故事,说有位叫多马(原名「迪狄马斯」)的人,本来不是十二使徒之一,但在耶稣复活这件事上,他要求要能触摸耶稣手上的钉痕,他才会相信。】
然而触摸也会被包罗在严格的禁忌之中,因为触摸可具有奥秘的力量。触摸可表示侵犯,可冒渎,也会拿走被触摸之物的隐私性。在神的许多属性之中,他的手指具有某种显要性,也表示了他完全知悉、完全揭露、完全介入的力量。这手指可以控诉,也可以「刺痛」良心。一个对于指摘敏感的人会觉得周身被手指环绕(也就是「千夫所指」的感觉)。人的手指也具有最高的感受力;它可以感觉到最不可提及的、最不可思议的、最私密的部位,是情欲的器官。假若触摸是原始的感觉(有些民族就这么认为),它也是最有力的感觉,因此需要受到社会和宗教的节制。
触摸的奥秘性在约翰福音的某些段落中表现出来,在此,复活的耶稣对抹大拉的马里亚(Mary Magdalen)说:「不要摸我」或「不要抱我」(〈约翰福音>20:17)。这就是神圣不可碰触的不可触摸主题了。这个主题带点修订,就回到「不可碰触者」(the untouchable)的社会概念中,是用来指印度种姓制度中的最下层人,其中混杂着对赤贫者的藐视、对污染的恐惧,以及类似于神圣性的意念在内。在关于耶稣生平的另一段落中,触摸传递了巫术般的液体,可将力量移转,而在此例中就是灵疗的力量,从一人移转到另一人。藉由将手放在他人身上,这样的触摸可传递有力的物质,或具有放射性,这就是宗教医疗实践的核心,在灵疗仪式中占有无比重要的角色。
由以上这些例子来看触摸的奥秘性,会令人觉得惊异的是:最现代的崇拜形式中能让人满足的触摸竟然如此稀少。原始社会中的人都会以指环、坠子、串珠、小雕像等形式配戴护身符,这对于配戴者而言都饶富巫术的意义。最接近于引导崇拜中的触感者,非念珠莫属,它可以让祷告者的手指有个对象来忙碌不停,而这样的活动显然只是为了神圣的用意。我经常怀疑,新教徒手上执持着一本圣经或颂歌集,是否也意谓了要满足触感,或要将触觉安全地导向于一个神圣物。否则的话,在新教中,除了让膝盖和手肘在下跪时感受到硬木板的压力之外,就再也没有提供其他的触觉刺激了。
在宗教实践中,某些触觉印象之所以会和宗教产生连结,我们不可低估学习所占的角色。大多数教堂里会众席座椅让人不舒服的设计,其坐垫即使覆有绒布还是十分坚硬,加上身穿着一套礼拜天最正式的服装那种磨在皮肤上的感觉——这些就都构成崇拜或祷告中的触感特色。礼拜天的服饰不论在外表上的意义是什么,它的里层可也不该忽视。古代犹太人或近东地区的人对于换衣的重视,在宗教上特殊的场合要脱下旧袍子,换上新的或刚洗过的衣服,还有在丧事中披上粗麻布,也见证了触感和宗教生命观之间的关系。同样的,在苦修或忏悔之中,穿上粗布衬衫或特别让人不舒服的刺刺袍服,也是这个意思。这些在当今千千万万人的教会生活中还多少有些回响:在宗教庙宇中不能穿着休闲的衣装,而必须有相当程度的不舒适或硬挺感。
在有组织的教会生活中,某些小事也可以让人见识到触摸的禁忌。在长老会的传统中,长老的授任典礼会敦促其他的长老们把手按在新长老的头上,而这位新长老要跪在他们前面。事实上,围在新长老身旁的人并不是真的碰触到他的头,而是距离几吋。你可以对于各种圣物的细致用法作出同样的观察,譬如圣餐礼的杯盘使用。你不必把它们抓得紧紧的,而面饼被切得如此细薄,以致在手指间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我们还是会有点惊讶:对触觉刺激的饥渴实在会逼得人不断去玩弄钱包、眼镜、书本、纸张,和衣服,甚至在非常庄严的崇拜仪式中也不禁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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