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许某因操纵江苏金陵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被证监会罚没4.7亿元。许某使用47个账户操纵股票盈利1.57亿元,违反了证券法规定。听证过程中,许某提出申辩意见,但最终被证监会决定罚没。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许某操纵股票行为
许某使用47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金陵体育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1.57亿元。
关键观点2: 证监会处罚决定
证监会没收许某违法所得1.57亿元,并处以3.13亿元罚款,总罚没金额为4.7亿元。
关键观点3: 许某的申辩意见和听证结果
许某在听证过程中提出部分账户的保证金进出和交易决策与其无关等申辩意见,但除根据申辩意见扣除相关账户中非许某决策的交易外,其他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正文
证监会官网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来自北京的许某因操纵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体育)股票,被证监会罚没4.7亿元。
2017年6月14日至2021年1月29日,许某控制使用“周某宏”等47个证券账户,用于交易金陵体育股票。2017年6月14日至2021年1月29日,许某控制使用账户组,采取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进行证券交易等手段影响金陵体育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1.57亿元。Wind数据显示,金陵体育于2017年5月上市,公司以体育器材、场馆建设、全民健身、赛事保障为核心业务。2017年6月14日至2021年1月29日,金陵体育股价涨幅为35.79%,振幅为141.64%,均价为36.75元/股。证监会指出,许某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在听证过程中,许某曾提出在资金关联方面,部分账户的保证金进出均与其无关;部分账户大量交易系他人作出,相关账户的决策主体包括多人等多条申辩意见,并请求证监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经复核,除根据许某申辩意见扣除相关账户中非许某决策的交易外,证监会对许某的其他申辩意见不予采纳。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许某违法所得1.57亿元,并处以3.13亿元罚款。青岛日报微信公众号送福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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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琳琳来源 | 青岛日报(qddaily)综合自中国基金报、证监会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