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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人在后台问:“听说7月份买车划算?是真的吗?我要不要7月份以后再买呀?”今天小董就跟大家聊聊,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早在今年4月初,我国商务部发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说是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而《办法》的具体内容主要牵制了经销商销售的一些原有规则,另一方面可以说更加便利了消费者的购买流程。
在《办法》的第二章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车辆合格证是提车中最重要的一项物品,它关乎您的车辆能否正常办理验车上牌手续,新车没有合格证是无法上牌的,但是很多4S店把合格证抵押给银行去贷款,导致消费者拿不到合格证,新《办法》对此问题专门进行了解决。
这个规定说简单说就是:以后买车不用在4S店买全险。
之前在很多4S店在买车的同时,强制消费者在店内上牌、加装配件及买保险等,而且还要求交一定数额的保险续保押金,如果到期后不回该4S店续保,押金将不予退还。针对这一问题,新《办法》给4S店进行约束,一旦违规就会要处以3万元的罚款!
新《办法》规定:车辆供应商和经销商都不能再去限定购车者的户籍所在地。
以前车主买车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不同地区售价不同的情况,所以购车者都去到优惠力度大的城市去买车。
但是由于户籍不在当地,所以会受到前往地4S店的规定制约不允许买,或者除非购车者能够给出高价上牌费。新《规定》取消这个条款,也就是说以后就算不在户籍所在地买车,也不用多付钱。要是供应商、经销商不按照规定执行,违规者可处最高三万元的罚款。
新《办法》规定,4S店将不再是新车销售的单一渠道,对于一些没有经过授权的新车,要是有经销商以书面形式提醒、声明过的,那就可以向消费者销售了。
同时也就是说,汽车电商将迎来政策风口,得到快速发展的机会,消费者通过网络也可以买得到正规途径的车了。另外还规定了:车辆供应商可以向经销商以授权方式卖车,不过授权期限要在5年以上。
新《规定》看下来,对经销商还是有相当大的约束的,对消费者来说,也是一件好事情,毕竟我们的权益受到了维护和保证。但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虽然法律上的规定有所制约,但究竟能不能实实在在给消费者绝对的消费自由,还有待时间的考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