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44年,清王朝统一全国以后、为了有利于它的长治久安,采取了一些开明的措施,例如豁免一些赋税、对于部分手工业工匠废弃了“匠籍”制等。这些措施对于瓷器生产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中国的陶瓷手工业,发展到清代的康熙、雍正、乾隆三朝臻于鼎盛,达到历史的最高水平,进入我国陶瓷史上的黄金时代。康熙、雍正、乾隆是清朝盛世,国泰民安,物质丰富。制瓷业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此时已达到历史上的最高水平。
由于皇帝亲自过问瓷器的生产,督窑官努力钻研制瓷工艺技术,借鉴其他手工业门类及国外新工艺,与工匠们共同创烧了很多新品种,如珐琅彩、粉彩、各种颜色釉、仿生瓷等,争奇斗艳,无与伦比。乾隆以后,清政府日益腐败,中国封建社会逐渐瓦解,瓷器生产也由繁荣到衰退,从此一落千丈。
清代普遍实行“官搭民烧”制度,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以后在景德镇恢复了御窑厂,无论是官窑和民窑,烧瓷技术在明代的基础上,进一步有所提高。清朝皇帝还亲自过问景德镇的瓷器制作,有些官窑瓷器式样的设计,先由内廷向皇帝进呈瓷样,由皇帝提出具体要求,再交给工匠去制作,甚至先做好木制模型,令官窑照样制作。皇帝还派官吏到景德镇监督官窑生产,康熙时期著名的督窑官有内务府广储司郎中徐廷弼、主事李延禧、工部虞衡司郎中臧应选、笔帖式车尔德、江西巡抚郎廷极。
雍正时期有年羹尧、唐英。唐英到乾隆时期还继续任督窑官,他对景德镇制瓷工艺非常熟悉,所著《陶成纪事碑》和《陶冶图说》等书是我国清代制瓷工艺史的宝贵资料,对今天研究陶瓷工艺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清代前期景德镇制瓷业的高度成就,除了制瓷工匠的劳动创造是根本因素外,统治阶级的重视和个别督窑官的贡献确实也起过一定的作用。
清代陶瓷产区很多,但是景德镇始终保持着中国瓷都的地位,并且比明代更为突出,除了宫廷用瓷外,社会上的民间用瓷绝大部分也由景德镇供应。景德镇以外地区的窑场多数只是生产一些缸、坛之类的日用陶器。
明末的情况是官窑衰败,但民窑由于国内外销量十分大而极为兴旺,清初在景德镇民窑从事制瓷的工人有数万之众,法国传教士昂特雷科莱(汉名殷弘绪)在康熙五十年(公元1712年)九月一日于饶州发出的一封信,记述了当时景德镇的繁盛景象:“景德镇拥有一万八千户人家,一部分是商人,他们有占地面积很大的住宅,雇佣的职工多得惊人。按一般的说法,此镇有一百万人口,每日消耗一万多担米和一千多头猪。…《浮粱县志》上说:昔日景德镇只有三百座窑,而现在窑数已达到三千座。……到了夜晚,它好像是被火焰包围着的一座巨城,也像一座有许多烟囱的大火炉。”这里的数字可能有些夸大。但清初开始,景德镇的民营制瓷业就已十分繁荣,这是事实。当然,代表景德镇制瓷最高成就的,仍然是官窑。
官窑在清初顺治就已恢复,但初期并无显著的成就,康熙十九年以后,官窑的烧制走上正规,在各朝帝王的直接关心下,取得了十分巨大的成就。从总的情况看,清代官窑自康熙始,不但恢复了明代永乐、宣德以来所有的品种特色,而且还创烧了很多新的品种。清代官窑重视单色釉的制作。康熙朝恢复了明代中期以后衰落的铜红釉烧制技术,康熙的郎窑红和豇豆红独步一时,当时的天蓝、洒蓝、豆青、娇黄、仿定、孔雀绿、紫金釉等都是成功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