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标准将报考公职甚至民营单位的慢性病患者拦在门外,引发就业公平的争论。当事人诉诸法律,几无胜算
应聘厦门市中医院,笔试面试成绩都是第一,却因患有桥本氏甲状腺炎导致体检不合格,最终被拒之门外。这是医学生梁禄暖2023年首次求职时的遭遇。
沟通无果,梁禄暖认为厦门市中医院侵犯其平等就业权,构成就业歧视,遂诉诸法律。2023年底,厦门市湖里区法院一审宣判,驳回梁禄暖的诉讼请求。这起案件主要争议在于厦门市中医院招聘的体检标准是否合理合法,法院认定,厦门市中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进行招聘体检工作并无不当。
梁禄暖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4年3月14日,厦门市中级法院宣布维持原判。梁禄暖的求职维权之路以失败告终。
与梁禄暖有类似经历的求职者并不少见。有应届毕业生应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笔试面试通过后因体检发现桥本氏甲状腺炎被拒,转而应聘私立学校教师,也被拒;还有应届生知道自己患病,找工作时只选择民营企业,数次通过面试但因体检不合格被拒。一名同样遭遇的毕业生说:“医生告诉我目前不用服药不用治疗,但因体检不合格,我无法找到与所学专业对口的工作,《体检标准》给我带来的伤害比疾病本身更大。”
多名关注公平就业问题的学者及律师告诉财新,许多像梁禄暖这样的慢性病患者求职时因体检不合格被拒,通常选择接受,只有极少数会选择走司法程序。一是胜诉希望渺茫,且打官司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甚至可能影响其后的就业;二是许多法院对这类案件往往不予立案。
担任公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始终是备受争议的话题。早在2003年4月,浙江大学毕业生周一超参加公务员招考因被查出乙肝“小三阳”未被录取,而另一位手指残疾考生则属合格,进而怀疑公务员录用过程的公正性,激愤之下举刀刺向有关经办人员,造成一死一重伤的惨剧,周一超本人也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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