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关村第二小学一位家长在网上发文称孩子长期遭受同班同学的霸凌,11月24日更被同学用厕所垃圾筐扣头。事发后,孩子出现失眠、易怒、恐惧上学等症状,经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家长称对于老师把这个事情说成“过分的玩笑”,并让“大事化小”不能接受,此事件立即引爆舆论关注。12月10日,中关村二小在官网发布声明,被认为不近人情,难以接受,又引起舆论哗然。
对此,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程晓璐律师认为,如果这位家长所述情况属实,那么将带有屎尿的垃圾筐倒扣受害孩子头上并嘲笑、讥讽的行为,是带有侮辱性质的足以造成受害者身心创伤的校园欺凌行为,已经远远超越了孩子日常之间打闹玩笑的界限,学校、欺凌学生的家长就不能仅用“孩子之间的玩笑”进行解释、教育和开导。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是孩子模仿学习的首要对象,家长首先应当树立对于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正确认识,如果的确存在欺凌行为,应对孩子进行严肃认真的批评教育,而不是“护犊”心理。
其次,事件发生在学校,学校作为学生在学校的监护主体,是责任一方,而不能仅以第三方调停者身份看作是两方家长和孩子之间的事件,对于发生这样的事件,学校应当首先反思是否尽到教育、管理、监护的职责,还要反思在事件的后续处理上是否方法得当,而不是淡化自身责任、指责家长或者和稀泥。
再次,对于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应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采取适当的措施,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一方面要让施暴的学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错误,让其充分认识到给受害方造成的伤害,并积极引导向受害方正式赔礼道歉,另一方面也应对于遭受欺凌的学生及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家庭支持,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最后,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自媒体,都应当本着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从最有利于恢复孩子身心健康,尽快回归正常学习和生活的立场出发,理智、冷静的处理和看待争端,避免情绪化宣泄、媒体过度曝光、双方各执一词的网络发酵等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二次伤害。
大政方针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9日下午就我国历史上的法治和德治进行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落实好,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