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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男孩骑共享单车遭大巴碾压身亡!最担忧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新华网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3-28 07:03

正文

日前,在上海市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一名骑着ofo共享单车的孩子被一辆大客车碾压,地上留下一摊血迹,男孩被救出送医后不治身亡。该起事故或为上海新版道交条例实施后,上海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案例。


图自篱笆社区 网友“一定说说才行了”


据现场目击网友称,骑着黄色ofo单车的小孩目测年龄在10岁左右,在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与一辆大客车发生碰撞遭碾压。据现场另一目击者施小姐称,骑共享单车的男孩身高1.2米左右,人与小黄车一起卡在右前轮胎,被救援人员救出后送医,可是现场并没有看到男孩的监护人,她呼吁小孩最好不要骑单车更不要独自上路,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


事发后,消防迅速赶到现场实施救援,用千斤顶支撑起右前轮,将小孩救出随即送往医院救治,地上留有一摊血迹触目惊心。


网友提供的视频↓↓


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不少市民骑着共享单车,就在事故发生地的不远处,白框内停有ofo在内的共享单车。记者在现场注意到,事发路口车速较急,毗邻机动车道旁各有一条非机动车道。由于周边区域正在拆迁,人车混行情况时有发生。


记者采访间隙,有一位母亲带着女儿(目测女孩10岁左右)骑共享单车路过,女儿不慎从ofo车上摔下,一位热心市民颇为唏嘘地提醒母女,下午就在路口发生了事故,小孩子骑车一定要小心。



其实,自从各类共享单车投运以来,未成年孩子违规骑行的现象屡有发生。我们经常可以在街头看到,有小学生用微信扫码租赁共享单车,比如几个人租一辆,在马路上嬉戏;还有家长租一辆单车,在马路上骑行时带着孩子,甚至教孩子骑车。


这些行为都严重威胁着未成年人的安全,不少家长还未曾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



各方早有明文规定


其实对于孩子骑车的年龄限制问题,各方各面都早有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而就在不久前的3月23日,上海市质监局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发布了全国首个《共享自行车》与《共享自行车服务》两个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除了对单车质量、企业运营提出要求外,标准同样对用户做出了限定——首先强调实名制,要求运营单位应对用户提出实名制登记或注册要求;其次,对身高有所限制,即低于1.45米或高于1.95米用户,将与共享单车“无缘”;第三,用户年龄应在12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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