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东莞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五一”假期住房
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节日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施工全时段在岗履职
节日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
,各参建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
严禁赶进度、抢工期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施工全时段在岗履职
。严格落实危大工程非必要不安排施工,如确需施工,施工单位应在节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备,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及旁站、巡查制度。
要聚焦塔式起重机顶升及降节、深基坑高边坡土方、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工程搭设及拆除、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等高风险环节,
严格按“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
,
真查彻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建设工程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同意后方能全面复工
。市、镇街两级安全监督机构
加强抽查
,
发现项目未达到复工条件的
,
责令无条件停工整改
。
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
组织开展节后复工检查
,复工前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
项目管理人员全部到位
、安全防护措施全面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五一”期间,全市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五一”期间,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企业值班值守制度,安排专人落实企业值班值守工作;
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
落实施工、监理企业领导带班检查及现场值班安全保卫制度
,编制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提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原文如下: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假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五一”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全市正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高度密集,叠加临近的“五一”假期出行活动将明显增多,事故防控面临的挑战严峻复杂。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要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以“群众过节,我们过关”的思想意识,抓实抓细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五一”期间安全稳定。
二、抓紧抓实,落实假期安全防范各项工作
(一)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