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聚焦在新起点上深入推进“双争”实践这个目标要求,深入谋划2025年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举措,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
是全力凝聚解纷合力,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江苏新实践。
持续推进《江苏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立法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在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中持续打造先发优势和特色优势。
部署开展践行“枫桥经验”优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
深入推进江苏人民调解研究院规范运行,组织人民调解员素质提升实训。
全面开展《商事调解条例》宣贯工作,发挥自贸区先行优势,着力打造有一定影响力的涉外商事调解示范机构。
二是全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新时代司法所工作全面提质升级。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优化年”建设,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深化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构建协理员“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机制。深化司法所法治能力建设,开展司法所“标准化+特色化”建设,推动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辐射引领、各具特色”的建设局面。
三是全力深化效能提升,着力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质效。
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党建阵地建设试点,提高行业党建工作水平。
组织全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接续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服务活动,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四是全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新渠道。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民意征集机制,提升“法治民意直通车”运行质效。深化双向反馈人民监督员工作信息机制试点工作。优化人民陪审员“双随机”选任模式,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扎实群众基础的人民陪审员队伍。
省司法
厅立法一处
迅速传达学习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四个围绕、四个强化”说感想谈体会,切实振奋精神、明晰思路、凝心聚力。
一是高站位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国家部署推进加强政府立法审查试点工作,全面提升政府立法审查质效。深入分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立法需求,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科技自立自强、构建新发展格局、农业现代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强省建设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加强立法供给,持续加大法规制度供给的质效。
二是高标准推动立法工作计划编制执行。按照突出重点、急用先行的原则科学编制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探索开展长三角区域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工作协同,持续彰显立法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引领作用。跟踪了解各部门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适度做好提前介入,有效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三是高质量完成立法项目审查修改。认真做好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核修改,进一步深化“开门立法”,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建设美丽江苏、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苏等方面,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做好《江苏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江苏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办法》等8个正式立法项目的审查修改工作,深入开展《关于深化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决定》等预备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推动《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司法行政领域立法项目修法进程。
四是高水平提升基层业务能力。加强对设区市政府立法工作的指导,探索开展设区市政府规章点评,组织开展立法专题培训,加强重点难点问题交流研讨,推动全省一盘棋建设,有效提升全省政府立法审查工作水平。
省司法
厅法治调研处
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三个聚焦”工作定位,紧扣“四个围绕、四个强化”工作路径,结合处室职能,在新起点上研究谋划深入推进“双争”实践目标具体举措。
一是抓谋划、强统筹。围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情况总结评估,研究制定法治江苏建设规划(2026-2030年),认真谋划“十五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健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评价指标,一体推进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二是抓服务、强保障。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研究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立法后评估,持续推进涉企不平等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指导推动江苏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转,发布一批权威规章英文译本,探索制定规章英文译审地方标准,推动提升群众和企业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抓改革,强效能。持续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司法行政领域改革的协同协作,探索建立法治调研工作联系点制度,构建以实践应用为导向的法治科研机制,持续打造《法治江苏》内刊特色优势栏目,推动形成江苏司法行政改革亮点特色品牌。
盐城市司法局
深入传达学习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聚力“四个围绕、四个强化”重点任务,全面实施“五法创优行动”。
一是紧跟“深化改革”,实施“统抓法治建设创优行动”。持续优化政策、执法、法服、矛调“法治惠企四项供给”营商品牌,全面推动合法性审查“三个初审前置”制度落实。
二是紧抓“规范执法”,实施“依法行政效能创优行动”。组织盐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巡礼系列宣传活动。开展行政执法质量巩固年行动,建设完善市县镇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
三是紧盯“平安稳定”,实施“依法治理水平创优行动”。不断深化“红法行”和“纪法明白人”普法品牌建设,一体推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
四是紧贴“民生福祉”,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创优行动”。推动成立市级法律援助中心,探索建立“调解+公证”“调解+仲裁”“公证+仲裁”衔接机制,积极培育省级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
五是紧扣“正风肃纪”,实施“法治队伍素能创优行动”。组织全系统青年公务员岗位技能竞赛,加强干部考核管理,持续选树“政治上可靠、精神上可感、行动上可学”“三可”式先进典型。
无锡市司法局
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推动贯彻落实。
一是全面推进高水平法治建设。提高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协调能力,研究出台《关于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协调协作工作机制的规定》。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编制《市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强化复议监督效能。
二是全面护航经济发展大局。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优化企业监管检查方式。
聚焦无锡构建“465”现代产业集群,
加强法律服务供需对接,完善律师服务企业长效机制。
三是全面扩展涉外法律服务版图。依托无锡市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太湖(无锡)国际商事仲裁院、无锡“一站式”涉外商事多元解纷中心等平台,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先导区建设,强化涉外法治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培育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探索引进港澳律师事务所。
四是全面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持续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探索“公证提存”提升行业数字化治理监管效能,推动建立市场化商事调解组织,完成后续照管国家标准建设试点任务,打造全省后续照管标准化工作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