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凤凰财经(finance_ifeng)综合解局北京(jiejucaijing)、ipo观察(ipo2012)、澎湃新闻,北京日报(Beijing_Daily)报道
8月3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办法》提出,“共有产权住房”对“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共有产权住房”实现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住房等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 办法》提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此举有利于实现共有产住房循环使用,更大程度上发挥保障作用。
顾名思义,这种“共有产权住房”其实就是买房人与政府共有房屋产权。
共有产权住房是对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规范,不论从建设品质、管理水平、供应规模上均会进一步提高。
这些房子与自住房类似,都是冲着“刚需”去的。如果你手上钱不够买普通商品房,又不想住公租房,那么这种共有产权房恰恰适合你,解决你的住房困难。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进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价格,最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政府和老百姓一起努力解决住房困难。”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以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供应对象为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申购要点一:名下无房
特别强调的是,“名下无房”的定义有点广,实现从严限购条件: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有住房转出记录的等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也就是此前卖过住宅的人是万万不能申购了的。
另外,申请家庭有违建未拆除的不能申购;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也不能申购。
申购要点二: 职住平衡
还有就是“职住平衡”,申购自住房的人都明白这四个字的意义。
共有产权住房也会做到精准分配: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这和目前的自住房“职住平衡”基本一致,概括一下就是:所在区优先,当然也会照顾“新北京人”。
回到房屋性质上,房子产权是共有的,所以出租出售都不是个人说了算。
在“卖”的问题上,有5年的大限: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不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满五年,购房人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后获得商品住房产权。
在“租”的问题上,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所得租金收入按照购房人与代持机构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购买5年后想要转让所购房屋的产权份额,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这样也就能有利于实现共有产权住房循环使用,更大程度上发挥保障作用。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共有产权住房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进行项目选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推动就业与居住的合理匹配,促进职住平衡。”
同时,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综合招标”等多种出让方式,遵循竞争、择优、公平的原则优选建设单位,并实行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承诺制。
房屋方面,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制定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技术导则。市相关部门将严格按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并依法进行日常监督。
已经卖出去的自住房会有什么变化吗?
新老政策衔接方面,《办法》施行前已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出租、出售管理,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办法》施行后,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均按本《办法》执行。
多提醒一句,共有产权住房上千万别弄虚作假、违规违法,相关部门将从严查处虚假申购和违规使用行为,禁止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的,将限制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最后,要把共有产权住房的意义引到房地产调控上。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本市正在深入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过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推出,通过合理定价,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将对本市房价平稳运行起到有效推动作用。
“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看到大家对北京共有产权房的消息如此激动,还有媒体夸张的称“有人一夜没睡着”。作为一个严肃解局经济的解局君,不好意思,要给大家泼点冷水。
共有产权房不是一个新概念,不用扯到国外,就说中国。2014年4月住建部发布《共有产权住房、推进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提出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作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住建部当时的定义是:共有产权房是一些地方通过让渡部分土地出让金、税费减免等方式,来降低商品房建造成本,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买得起房。
效果如何,今年两会期间,时任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北京、上海两地的做法值得其他城市学习。什么做法?北京建设了自住房,提供了6万套;上海推出共有产权房,现在提供了8.9万套。
解局君没有实地调研,就从逻辑上谈谈自住房的一点看法:
1、产权共有。目前的解释是这样的:共有产权住房供地时确定将来的销售均价为2.5万元/平方米(北京自住房均价),在摇号、选房时该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是5万元/平米的话,那么购房人占有的产权份额就是二分之一,也就是50%,另外50%则是政府占有的产权份额。
2、出售。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房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解决住有所居的问题,说白点,就是房价上涨太快,老百姓承担不起,于是就有了共有产权房。
有了政府的入股,那是不是这个房价跌不了?
为什么,两个逻辑:
1、首先,如我们上文所说,购买者和政府所占的产权比例,由此块售价与周边售价的比例决定,也就是说,共有产权房相较于周边同价值的房屋,售价越低,政府产权占比越高。
2、如果满了5年,想卖房,收益是和政府共享的。常识,共享收益,当然得分担亏损了。所以,房价如果跌了,政府还得掏钱和你一起卖房…这就像是政府和你合伙开公司,那么请问,这个房子有可能亏钱吗?
4月北京发布的规划,未来五年全市计划供应住宅用地6000公顷、年均1200公顷,其中自住型商品房将供地1020公顷、拟建25万套房。新北京人的指标是每年1.5万套。
北京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末北京常住人口2172.9万人,其中,常住外来人口807.5万人。5年以上纳税人口未知。
算算摇号比率,很低是不是?
所以,共有产权房在目前来看,就是僧多粥少的局面,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性质上,归根结底它还是保障性住房,对商品房市场产生的影响微乎其微。
来源:凤凰财经综合解局北京(jiejucaijing)、ipo观察(ipo2012)、澎湃新闻,北京日报(Beijing_Daily)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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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运营编辑 王程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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