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采取人脸识别治理闯红灯的效果是肯定的,很多时候,当人们习惯于不讲规则,或者说无视公共秩序和利益这种低素质,靠自律不能达到时,技术手段则成了无奈的选择。很多时候技术的进步本身也是被现实的需要逼出来的,交警没有足够的警力去治理市民乱闯红灯时,人脸识别治理闯红灯也就成了一个技术选项。据称当这项技术措施实施后,当地闯红灯现象迅速得到改善,被媒体称为“原本拥挤的路口画风突变-----”。看来并非人们不知道不应该闯红灯,而是感觉以前闯红灯并没有任何利益风险或名誉风险,现在好了,有了人脸识别系统,不但会受到处罚,甚至个人诚信问题有可能进入交警的黑名单,在大数据的信息化时代,这或许不是闹着玩的,大多数人会掂量掂量轻重。
事实上就象新闻中所描述的,在采取人脸识别技术治闯红灯之前,当地基本上都呈现出行人和自行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要想过马路,往往不看红绿灯指示,而是凑够一大拨人就成群结队闯过去-----。其实又岂止是济南如此,相信大家都会有这种体验,只要有人先闯红灯,其它人基本上就会鱼贯而过,不闯的人反而会显得很尴尬,好象不随大流似的。另一方面也并非所有司机都会象杭州一样主动停车礼让行人,事实上行人闯红灯是存在很大风险的,坊间有句名言:中国的斑马线等于自杀线;话虽夸张,但如果有司机控制不好,闯上行人的几率并不低;据交警部门统计的数据,最近三年就有近4000人死在斑马线上,这不能不说是闯红灯的悲剧。
问题是明明大家都清楚不应该闯红灯或者说闯红灯有危险,甚至绝大多数人都清楚闯红灯是一种低素质的不文明行为,但闯红灯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说来说去还是市民素质问题,或者说中国社会普遍存在藐视规则的不良习气,不仅仅只是反映在随意闯红灯上,还包括不排队、大声喧哗、公共场所吸烟,甚至厕所纸都义无反顾的全部顺走。不然也不会总是出现游客被动物园老虎咬死的惨剧,根本原因都在于不讲规则,随心所欲。比如闯红灯,有的地方专项整治时,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和街道参与,过段时间运动结束,又一切照旧,似乎没有办法根治。
某种程度上人们一般认为人的个人素质主要靠道德自律、靠公众的集体意识来维系,并不同于人的很多行为必须靠法律制约。如果都靠法律去解决,人就不称之为文明社会了。所以当一个看似简单的不闯红灯社会规则被普遍藐视和践踏时,靠“人脸识别”的技术“进步”来遏制,似乎成了更靠谱的选项,法律和道德靠不住,总不能不相信“技术进步”的力量。只是这种“科技进步”,多多少少令人感到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