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成都交警开展
“斑马线机动车礼让行人”专项治理。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今日上午10时许,成都交警在
二环路西一段与逸都路交叉路口,
开始“逗硬”执法,
1小时查处11起“车不让人”违法行为。
究竟哪些“车不让人”行为会被认定为违法?
各位“老司机”们请仔细往下看!
车辆压线也视为“未按规定让行”
交警部门表示,当人行横道显示为绿灯时,如有行人通过,可通行的车辆必须在人行道后等候,压线行为也会被视为“未按规定让行”。
1小时查处11起车不让行
今日10时许,一辆白色轿车行驶至二环路西一段与逸都路交叉路口时,右转弯穿过人行横道将行人逼停,本应该“车让人”却成了“人让车”。该车当场被交警拦停。
“今天主要是我心急了,确实应该让行的。”一摇下车窗,车主急忙解释。成都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50元、记3分的处罚。
据成都警方介绍,在一个小时的整治中,共查处了11起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人的违法行为。
车压线即视作未礼让行人
在整治行动中,一辆出租车从逸都路右转进入二环路,司机不顾走在人行横道上的路人,行驶至人行横道时并没有礼让的意思。这一幕没能逃过交警的双眼,随即上前将其拦停。
被交警拦下后,这名司机却大呼冤枉:“我看到行人停下来让我,我才开过去的,我踩刹车了。”执法交警指出,只要行人直行方向是绿灯,必须要停车让行,压线行为也会被视作“未礼让行人”。
最终,这名司机被处以罚50元、记3分的处罚。
究竟哪些“车不让人”行为会被认定为违法?
成都交警表示:
一,机动车行驶临近人行道时,如果人行道有行人通行时,必须停车让行,对于未停车让行的,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二,斑马线上没有行人通过时,机动车行驶临近斑马线时,应当减速慢行,确保安全的情形下通行。如果未减速行驶,同样认定为交通违法。
被认定为情形一、二的,一律处罚50元,记3分。
解读:机动车行驶至斑马线区域外时,绕行(不管从行人前方或者后方绕行)看似礼让行人,都将被视为未礼让行人。让行的标准只有一个:停车让行。
成都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不管有没有灯控的路口,只要有行人通过,一定要停车让行。
同时,成都交警也提醒行人:在灯控路口,一定要按照灯控的指示通过马路,红灯停,绿灯行。在没有灯控的路口,行人要先观察经过路口的车辆,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路口。如果行人闯红灯,成都交警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行人,将处以10—30元罚款。
快转告你身边的“老司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