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环保部等多部委联合各地方政府发布《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5月,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首批试点;8月,发改委和环保部等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 ~ 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共计“2+26”城市被列为北方冬季清洁取暖规划首批实施范围;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12月15日至17日,环境保护部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冬季供暖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全面了解冬季供暖工作进展,准确掌握居民用气、用电保障情况。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十部门公布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明确气源保障总体方案。
一系列的政策表明,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能源保障工作尤为重要。在全国建成十二条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输电通道,增加重点地区外输电力供应。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等区域电能替代,进一步提高电能消费比重。增加重点地区天然气供应,积极推广“煤改气”“煤改电”等替代工程。做好散煤治理有关工作。这些措施,已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