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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 ​

四川日报  · 公众号  · 四川  · 2017-04-26 17:14

正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健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版权合作机制,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有关要求,声明如下:





     1、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单位通过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刊登(播出)的新闻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首次公开发表的消息通讯、采访报道、调查评论、档案纪录、摄影摄像等各类新闻作品)属于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单位重要的版权资产。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单位作为前述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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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 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主动自查并删除涉嫌侵权的内容,停止侵权,否则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如需继续使用上述作品,请及时联系作品著作权人,协商进行版权合作。




四川日报报业集团

2017年4月26日


编辑: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