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科创通
“科创通”通过O2O线上线下模式,聚集创新要素资源,面向创业团队、创业企业、创业服务机构、创新创业载体四类主体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专业化服务,构建创新创业云孵化平台,被业界誉为创业版的“天猫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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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 | 创新创业载体资助申报之已建创新创业载体

科创通  · 公众号  ·  · 2017-11-15 16:14

正文

已建国家级、市级创新创业载体。


每年对综合评价优秀的已建创新创业载体,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其运营机构最高 100万元 的补贴经费。


(一)申报单位为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双创载体聚集区等创新创业载体的运营或管理主体,且为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的新建创新创业载体须已建成且实际运营时间达 6个月以上


(三)孵化场地属租用、合作及无偿使用的,申报时须保有 2年以上 场地使用期限。


(四)新建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双创载体聚集区等创新创业载体,同时符合转(改)建、新引进创新创业载体的资助对象,不重复资助。


(五)同时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运营的载体须为市级或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


(2)在人才引进、硬件建设、服务提升、产出效果等方面综合评价优秀。


(3)同一运营机构运营多家创新创业载体的,只能将其中一家载体作为已建载体经费补贴申报对象。


(4)新建的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当年不能申请已建创新创业载体补贴经费。


1.创新创业载体补贴经费申请书;


2.附件材料: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年度报告(填报2017年1月至申报截止时间的数据)。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须加盖单位骑缝公章。除“据实提供”外的附件材料均为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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