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了,最近很多人的手机都被这条消息刷屏!内容大概是说,自2017年4月1日起,车辆走高速如果没有灭火器、三角架就要扣12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赶紧往下看。
首先,交警部门发布任何消息,都会通过官方渠道和正规媒体发布,而不会简单以这种朋友圈流传方式发布。
其次,官方发出的消息用词严谨,只会使用专业的术语,并不会出现类似“最新通知”、“最新政策”、“有意遮挡号牌”、“顶额处罚”、“所有摄像头”这样的外行话。
第三,官方发出信息比较严谨,不会出现三“脚”架这样既不专业、还带有错别字的词语。
所以,这条消息是百分百的谣言。虽然是谣言,但消息里面的内容都和大家的出行有关,所以小编想运用庖丁解牛大法进行剖析,看看事实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
这段消息里,最大的看点就是:“全国高速公路,从4月1日号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脚架,如果没有,扣12分。”看到这消息以后,不少准备上高速的人不是去劳保店买灭火器就是上网网购。那么,到底这车上要不要配备灭火器和三角架呢?小编查阅了相关的国家标准。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中型以上客车应装备灭火器,但对普通小车并无此强制规定,自然也不会存在扣12分的情况。同时,各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或办法,有可能细化了汽车配置灭火器的具体规定,需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具体操作。
但是,机动车必须要随车携带有三角警告牌(警告标志),在常规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时,应将三角警示牌设置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而在高速公路上,则要在车后150米外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警示后方来车,否则将会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虽然小车没有强制要求配备灭火器,但大家还是要引起重视,因为车辆线路老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车辆自燃等情况时有发生,随车携带灭火器可以在第一时间控制火势减少损失。为了安全,车内最好配备一个灭火器,以备不时之需。
“明天开始,全国全市所有摄像头开始抓拍安全带!包括副驾驶位,驾驶员抽烟,打电话,请互相转告!新交规2017年4月1日实施”。
抓拍驾驶位及副驾驶违法行为需要硬件支持,不可能做到全国同步。早在2015年11月30日,珠海金凤路凤凰山隧道路段、广澳高速下栅检查站路段等2处万能“电子警察”就已经启用,这俩万能“电子警察”能自动检索、抓拍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抽烟、扔垃圾等违法行为,只要你有违法,它就自动抓拍。除了万能“电子警察”以外,高清“电子警察”也会抓拍开车打电话、刷微信、抽烟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无论是“电子警察”抓拍还是路面交警查处,开车打电话、抽烟等妨碍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都会处以罚款并记2分的处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记2分。
近年来,交警对开车抽烟、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一直严抓不懈,所以根本不存在新交规从4月1日起才实施的说法。
酒后驾驶的处罚是罚款1000-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不会吊销驾驶证。有的粉丝可能觉得“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这句话看起来挺专业,挺像交警口吻,好像在哪里见过。在哪里呢?就在醉驾的处罚里!醉酒驾驶的处罚,除了追究刑事责任外,还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再考取。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但没有“顶额处罚”的说法。
超速行驶根据超速的百分比不同、超速的道路不同,驾驶营运车辆与否会作出不同的罚款记分处罚,这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不会像以上信息一样,笼统地说“记6分”。
“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在我国全国性的道路法规中,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对副驾驶位置是否乘坐儿童,各地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同时,小编了解到,大部分汽车在说明书上都会标明一点:12周岁以下(或1.4米以下)的小孩不宜坐在前排。
车辆发生事故后,最危险的位置是在哪里?大家一定会不约而同地说出:“副驾驶”三个字。的确如此,当车辆紧急刹车时,家长根本无力也无法及时给副驾驶位的儿童提供任何保护,加上汽车的安全带是按照成人标准来设计的,如果硬要给儿童使用,安全带会卡在小孩的脖子上,发生事故时本来保护安全的安全带却变成了危害儿童生命的绳索。所以,副驾驶都不适合妈妈抱着孩子,或者是儿童独自乘坐。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