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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采访 |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甄景善律师接受《法治日报》采访,针对规范微短剧市场问题发表署名评论文章

星权律师  · 公众号  ·  · 2025-02-18 14:52

正文


媒体采访



















近年来,微短剧市场迅猛发展,相关报告显示,2024年我国微短剧市场规模预计达504亿余元。然而,快节奏、小成本、低门槛的微短剧在火爆流行的同时,也存在内容质量参差不齐、同质化严重、违反公序良俗、侵犯著作权、诱导消费等诸多乱象,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平台审核与监管失位、行业规范与制度建设不足等问题。

首先是内容方面的质量不佳、失德问题。不少不具备微短剧制作能力的非专业人士参与其中,追逐流量,导致市场上的微短剧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作品粗制滥造,拍摄质量不佳,剧情缺乏逻辑性,观众观感体验较差。

微短剧大多追求内容的跌宕起伏,通过“打脸”“逆袭”等反差剧情不断制造冲突以调动观众情绪,导致微短剧的制作通常把“观看爽感”放在第一位,从而导致微短剧剧情缺乏创新,套路化严重。部分微短剧为了博取观众眼球,甚至包含色情低俗、暴力血腥、封建迷信等违规内容,宣扬不劳而获、拜金炫富、以暴制暴等不正确的价值观,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破坏了平台的良好生态,给观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其次是著作权侵权和违规传播的违法违规问题。目前市场上爆火的微短剧剧本多来源于网文平台的小说,但部分制作方为节省成本,未经授权便直接复制网文小说的核心情节、人物设定,或直接抄袭其他影视剧的故事背景、人物关系等,涉嫌侵犯相关权利人的改编权、摄制权。更有甚者,未经授权直接搬运他人作品,仅简单修改剧名后便作为自己作品在平台发表,涉嫌侵犯相关权利人的著作权。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网络视听平台不得上线传播未标注许可证或备案号的微短剧。但是,市场上仍存在不少未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未完成备案程序便上线传播的微短剧,与之对应的是,平台存在违规推送、引流,进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再次,存在诱导消费问题。部分微短剧平台在吸引用户观看时,故意模糊其付费规则。例如,有部分用户在购买了小程序全站会员后,却发现观看其他剧集仍需额外付费。部分微短剧平台在宣传中夸大剧情内容以吸引用户付费,用户付费后却发现剧情与宣传相去甚远,甚至存在“内容缩水”的情况;部分微短剧以“低价解锁”等噱头吸引用户,而实际观看成本达到数十元乃至上百元,涉嫌虚假宣传。目前微短剧相关的平台、小程序种类繁多,鱼龙混杂,部分平台或小程序在用户投诉后直接下架视频或更换运营主体,导致用户难以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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