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公告如下
各中央驻郑医疗卫生单位、在郑省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卫生体育局: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也是我国医疗卫生人才选拔的重要途径,对于提高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为严格医师资格准入,加强医疗卫生人员队伍建设,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报名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及河南考区相关规定,现就郑州考点202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对象
各中央驻郑医疗卫生单位、在郑省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卫
生体育局所辖各医疗卫生单位中,满足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试用时间和报考资格,直接申报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或注册在医疗卫生单位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人员。
二、预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报考资格规定。
2.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三、预申报工作的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申报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合法合规,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试用人员都能享受到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权利。
2.严谨、细致、规范:申报工作要严谨细致,确保申报人员身份信息和试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规范操作,严防弄虚作假、挂靠单位或其他不当方式进行报考。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予以撤销,三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
3.合理、高效、便捷:申报工作要合理设置程序,提高工作
效率,为试用人员提供便捷的申报途径。各单位要加大对申报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试用人员的知晓度,鼓励符合条件的试用人员积极申报,做到应报尽报,高效完成申报工作。
四、申报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符合2025年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试用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同时符合条件的试用人员应向试用单位提出申请。
2.各单位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其信息填写在《郑州考点2025年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试用人员统计表》。
3.郑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医师事务科对试用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审核,将符合条件的试用人员纳入2025年度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符合条件试用人员名单。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点审核阶段期间,未申报人员报名材料考点不予审核。
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01号)文件规定,2017年起已不再受理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修改。请各单位务必要求申报人员申报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同时,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郑州考点不再受理已完成申报的人员修改报考考点、试用单位信息。
5.部队现役人员申报各类医师资格、南阳考点外申报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的试用人员,无需参加本次预申报。
6.所有预申报材料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五、预申报时间及方式
1.预申报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
2.预申报方式:各单位自行规定申报时间,汇总完成的《郑州考点2025年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试用人员统计表》Excel电子版请于2025年1月3日前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郭文泽,联系电话:0371-68983886。
盖章纸质版同期交到至郑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医师事务科,联系人:岳慧平,联系电话:0371-68973220。
六、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试用人员统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申报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2.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提高广大试用人员对医师资格考试的认识,鼓励符合条件的试用人员积极报考。
3.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监督,对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