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关于注销浙江立德产品技术有限公司部分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
根据浙江立德产品技术有限公司的主动申请,因该公司业务发展调整,部分产品检测领域不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要求,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即日起注销该实验室承担的产品领域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具体业务如下:
一、各种广播波段的调谐接收机、收音机;
二、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硬盘、等载体形式);
三、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音频功率放大器、各种广播波段的调谐接收机、收音机、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硬盘、等载体形式)四种设备的组合;
四、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
五、监视器;
六、录像机;
七、天线放大器。
特此公告。
国家认监委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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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国家认监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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