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悄悄法律人。
连日来,2018年省级地方两会陆续闭幕。作为各地本次省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人事议题,
31个省(区、市)都选出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这标志着各省级监察委员会已全部成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截至目前,在各地省级人代会上,经过相应选举程序,全国31省份省级监察委主任全部出炉,31位省级监察委主任同时也是当地省级纪委书记。
根据各地试点推进的情况,挂牌后的监察委,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从31位省级监察委主任简历来看,
60后官员达到26位
,占比超8成,在31位省级监察委主任中,
有两张女性面
孔,分别是陕西省监察委主任贺荣和河北省监察委主任梁惠玲。
从履历来看,绝大多数省级监察委主任均非“本地”干部,多数人此前在中央部门或者外省份任职。
值得一提的是,31位省级监察委主任中,至少有11人曾有在中纪委任职的相关经历,多人可谓反腐战线上的“老兵”。
例如,湖南省监察委主任傅奎从1986年就开始在中纪委工作,曾任中央纪委副秘书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局长等,2015年7月调任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西藏自治区监察委主任王拥军也是一名纪检战线上的“老兵”。简历显示,王拥军1983年参加工作之后就在中纪委任职,1999年11月至2003年8月,转赴最高检工作,之后又回归中纪委工作。2014年初,王拥军从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任上调赴西藏。
截至目前,全国各省级监察委员会全部成立。图为二月一日,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挂牌。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随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2018年1月2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罗东川全票当选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这是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后产生的首个省级监察委员会。
一周时间内,在各省(区、市)人民代表大会上,各省级监察委员会密集组建。
至1月31日,31家省(区、市)均已选举产生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多半省(区、市)目前已分别由本地省级人大常委会按程序任命了省级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其他各地也将于近日完成相关任命工作。
组建后的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各省(区、市)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省(区、市)纪委副书记兼任,委员主要由纪委常委兼任,同时也包括来自检察院的转隶干部。这体现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解决反腐败力量分散、纪律与法律衔接不畅等问题,有效提升运用法律治理国家的能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改革试点为契机,各省(区、市)在坚持机构、编制、职数“三个不增加”原则的基础上,积极优化内设部门结构,推动机构资源、工作力量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江苏省纪委监委设立22个内设机构,其中13个为纪检监察室,含5个执纪监督室、7个审查调查室(1个承担追逃追赃职能)、1个技术保障室,直接从事监督执纪一线工作的编制占比达到76.7%。
2017年11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试点地区党委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纪委和有关单位要抓好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把改革蓝图转化为生动实践,圆满完成党中央交给的光荣任务。
各省(区、市)党委将党的领导贯穿改革试点始终,党委书记均担纲工作小组组长,一支支“施工队”迅速组建完成。
按照中央确定的“施工”蓝图,各地“施工”详图也在最短时间“出炉”。
各“施工队长”除了统筹全局,还“下工地”靠前指挥,以坚决有力的领导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江西省委书记鹿心社与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的检察官代表们交流,听取他们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
河南省委书记谢伏瞻主持召开2次省委书记专题会议、2次省委常委会会议、2次试点工作小组会议、1次全省动员部署会议,并深入到县纪委调研指导;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多次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和工作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调研指导所联系的市、县(区)改革进展情况;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面对面做转隶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在各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直接推动下,各地推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各项措施密集出台。编制划转、机构设置、人员转隶等涉及到多部门的关键“施工环节”有条不紊推进。
各省(区、市)纪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强化担当精神,切实负起专责,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以“绣花”功夫把改革试点方案抓实抓细,确保“施工”不走样——
福建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到先行试点地区学习考察改革试点经验和做法,亲自协调落实相关重点工作;
广东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业务骨干、家庭困难干部上门走访,凝聚改革共识、稳定干部队伍思想;
贵州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与涉改干部谈心谈话140人次;
……
作为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地对相关法规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也同步部署、同步展开,陆续提出一系列过渡期制度规范,如监察措施使用规范和具体办法,监委工作流程和文书模板,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制度等,为监委一成立就能有效开展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