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何
当刷出 “北京快被烤出孜然味儿” 的朋友圈时,我正穿着羽绒服在山丹军马场一场马棚中的帐篷里瑟瑟发抖。
这里是整个军马场的最深处,向南十公里出头就是祁连山。自从前苏联顿河马场解体后,山丹军马场就成为了全亚洲最大的军马场,由一个总场和四个分场组成,每个分场由队组成,我所在的一场就有整整12个队。
每次放牧都可以看到的百马奔腾 本文所有图片由作者拍摄提供
三年前,我曾来马场骑马,白天温度二十几度,夜晚有星空与人一同颤抖。去年年底,“拥有一匹自己的马” 这个念头在我脑海中冒了出来,久久无法根除,今年我得到了组织特批的三个月假期,计划也慢慢成型 —— 先在马场操练一个月,然后去昭苏买一匹马,骑马走新疆,一直到塔什库尔干。那里有我15年从北京一个人搭车到巴基斯坦 Karachi 的时候遇到的四个塔吉克族小姑娘,我每年都会去看她们,今年就决定骑马去了。我离开的时候,马会送给她们,放养在买苏爷爷奶奶住着的塔合曼草原上。
左边那个帐篷是我的。其实原先我的帐篷是扎在草原上的,但每晚都有牛光顾并拉几坨屎,所以最后我还是搬进了马棚,当然每周我还是会花 50 块钱去家庭旅馆洗一次澡的
刚到马场的时候正好赶上剪牦牛毛的季节,剪毛的工序是先薅后剪。那些牛逼的大哥剪得又快又好,贴着皮剪毛一点都不浪费,也不会伤到牛,剪完一面就把牛翻个面继续剪,同时卫生员还会徒手给该阉割的公牛割蛋蛋(牛的蛋比我的胸都大),有的人还会去挤牦牛奶玩。
合力拉牛
所有牛毛剪完之后,大家会合力一起剪牛群中的种牛,种牛体型非常巨大,得十个人才能把种牛撂倒。种牛有固定的杀马特自来卷发型,个性凶残,即使被撂倒躺在地,鼻孔里吐出来的气都能把地上的土喷到两米高。
超凶
除了剪牛毛这样好玩的事情,人在马场最日常的事,还是放牧。放牧意味着早起,早起意味着挣扎,挣扎意味着痛苦。在太阳都还没有打卡上班的时候,你要在草原深处找到放养的三百匹马,并把它们赶到水槽边上,等它们喝完之后再把它们赶回到草原。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控制自己的马,把马群往正确的方向赶,还得观察马群中是不是有马感冒生病打喷嚏了,是不是有母马要生小马驹了。
我的第一次放牧有些不堪回首,那次我骑着最不听话的 “小海米”,又正值我最不会骑马的阶段,让它走不走,不让走瞎跑,喊着 “左拐了祖宗” 的时候它后退,停着的时候还撂蹶子,好不容易挪动到马群边上,还硬是吃了10分钟的草,“小海米” 低着头吃草的时候,我恨不得把头扎土里。
相比之下,马场前辈的套路简直太深了 —— 他们先骑马跑到一小撮马的后面,忽然大喊一声穿破耳膜的 “嗨啊!”,马群就走起来了。而我在每日练习放马的过程中也渐渐形成了自己的放牧风格 —— 骑到马群后面然后大声对它们……讲道理,而且不带重样儿的。
“吃你妈逼吃啊!他妈不想喝水了啊!”
“操你们仨干他妈嘛呢!以为老子看不见你们啊!给老子跑!”
“妈的孩子就在旁边想不想让它学好儿了!就他妈知道吃吃吃!跑啊!”
“我他妈就日了!你们在这儿思考人生呢啊!牛逼你永远别喝啊!”
事实证明马都是听道理的,当上百匹马在道理的驱赶下奔向水槽,马蹄声汇成明亮的交响巨流涌出时,雪耻的快意涌上心头 —— 我膨胀了。
赶着这么一大群马,我觉得自己已然化身草原霸主
在马场呆了半个多月后,我的精神和技术都升级了,再加上几次成功的放牧,我觉得自己已然化身为草原霸主,即将征服世界了,直到我遇到了小鱼尾。
小鱼尾是队里的新马,因为它没事儿干的时候喜欢劈了啪啦如鱼尾似的甩头,而且身上的毛旋儿非常多,远看就像长了鱼鳞,我就随口给它起了这个名字。其实马场里很多马都是没有名字的,因为马场的人并不像城市里的人那样热衷于给自己身边的动物起名字,这里只有两匹十岁出头的老家伙在漫长的马生中等到了自己的名字。
可能小鱼尾对这个名字并不满意,我俩之间总有点 “不对付”。我上前摸它脖子它会躲,而且我向前一步它必后退一步,我骑过它一次,在下马的时候它会往我的反方向一窜,一点都不配合,我几次主动出击试图建交也毫无效果,于是在第二次骑小鱼尾的时候,我摔马了。
虽然小红也摔过我,但我俩最终还是和解了
我是在鸾鸟湖边摔的,骑向湖边的路上我就觉得不太对劲,所以当别人在湖边骑马撒欢儿的时候,我专门下马和小鱼尾推心置腹、连哄带摸地聊了十分钟,小鱼尾一直表现出一副 “你谁啊,滚滚滚” 的态度,而我则不卑不亢地表现出了 “就不滚” 的立场,这可能就是悲剧的起点。
上马,正常。跑几步,收,正常。大跑一段儿,收,正常。拽马缰掉头,正常。于是我决定开飙了,脚后跟重嗑马肚,下半身重心向前挪动,马缰轻抽马颈,嘴里一声 “嘿” 等一系列指令在同一瞬间准确地传递给了小鱼尾。
下一秒,小鱼尾大跑了起来。它跑得非常快,快到好像要把头皮都吹掉了,飙了大半段路程后,它从草滩向马群和摩托车奔去,这时我心中感觉不太对了,赶紧开始拉缰收马,但它丝毫不减速。小鱼尾开始冲入马群,这个时候我的所有感官都已经关闭了……当最后一声停马口令喊出而小鱼尾还在冲入马群的时候,我开始脱蹬,之后身体左倾顺着小鱼尾的左侧掉了下去。
掉在地上的下一个瞬间,我挨了两脚。一脚实实在在地踩在了左小臂的内侧,另一脚碾过肋骨下的右腹,衣服被踩出一道一掌长的口子。好在我在地上躺了两三分钟后,肚子上那一脚就不太疼了,我赶紧站起来走了一圈让大家放心,顺手也给自己点了根烟,“妈的居然感觉有点刺激”,我的心里冒出了这句话。
我摔了之后,本来在湖边有两拨骑马的人都被吓走了,我赶紧和带着他们骑马的俩大哥连声道歉,觉得耽误了人家生意,大哥们却只是无比真诚地笑着问我 “真的没事儿吧!你没事儿就行!”。晚上回到马场,贴了膏药吃了止痛片钻进帐篷,翻来翻去找了一个怎么都不疼的姿势就睡了下去。
第二天六点多我就自然醒了。想从右侧起身,肚子疼,起不来;仰卧着起,脖子疼,起不来;左侧身起,胳膊疼,起不来,可以说是相当尴尬了。我也没想埋怨小鱼尾什么的,只想和它聊聊,但马场禁止我再骑它了。
帅不过几天的草原霸主
把人掀翻在地对马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事,而钉马掌就不一样了。钉马掌对某些马是幸福的仪式,对某些马是痛苦的过程,最爱钉马掌的马可以配合到直接翘腿让你来钉,不爱钉的也能嗷嗷乱叫半天。钉马掌前先要铲平马蹄的角质,铲的过程中就会发现马蹄仿佛是一座矿石宝藏,里面有大小石子和各种玻璃碴……要一边翘一边抠一边铲才能弄干净。
专业美甲
去完角质下一步就是用锤子把马蹄铁敲平,敲平之后把马对应的前腿绑起来,用专门的钉子钉在马蹄上,钳掉冒出来的部分,最后再美个甲,就搞定松绑了。当然,钉子并不会碰到肉,所以只要马不给自己内心加戏的话,这就是一个捡装备的过程,有了铁蹄掌之后的马走起小石子路就不会不舒服了。
我刚到马场的时候,带我的罗叔和小刘哥都打赌我熬不过几天这样的苦日子,然而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我在马场的最后一天其实平淡得很,上午去骑马,骑到热傻了就往回骑,晚上和大伙儿吃了顿羊肉,便开始收拾我自己的登山包。
抹去一个人存在的痕迹到底难不难?我觉得吧,真的很简单。柜子里货架上的东西被我吸溜溜全部入包,就只剩把帐篷拿到值班室外面喷水和擦洗了。这个帐篷是真的脏啊,里面是女人掉的头发,外面是不多不少的一厚层灰。但随着水管喷洒,灰土被一点点冲逝,我的存在也慢慢淡去了。
平淡才怪!我他妈临走前又摔马了,头上砸出了一个犄角!
离开的那个早晨,小刘哥五点起床骑着摩托车把送我上了大巴车,早上的马场特别冷,我俩明明在摩托车上只坐了三四分钟,就互感叹了十几遍太他妈冷了,最后我也没留他抽最后一根烟就把他放走了。
到了武威,我洗了个久违的澡,开始准备之后去昭苏买马和骑马到塔什库尔干的事,没想到到昭苏的第二天,我就有马了 —— 一匹红得发亮的4岁哈萨小公马踏入我的生命里了。
选马的这天我早起失败了,等我11点赶到牛羊巴扎(市集)的时候就看见四五十匹良莠不齐的马被无助地被拴在皮卡旁,我冲出想方设法要把马卖给我的马贩子们的包围,遇到了多力纲和小可乐,他们要带我到山野深处去选马。下午我们的摩托车缓缓开进山野,见到了窜天高的松树和松林里藏着的壮硕奶牛。马主人的家是一个纯木头的小屋子,灶台在屋外,有一只安静的大狗和一只假装凶但其实怂得要死的小狗,男主人让儿子骑马去把马群赶来,而我,就这么遇到了它。
我的马被我正式命名为潘尼克,就是 Panic。自看过银河搭车客指南之后,Don't Panic 就被使用在了我一切社交网络的摘要和简介里。潘尼克全身枣红,四蹄里三只黑,一只白,个子高的很,一米五,微胖。据说在它2岁的时候拿到过10公里耐力赛的第7名,经常驮着连人带物两三百斤的东西走上五十公里山路。前四分之一马生纵横山野的潘尼克可能还在为被骑下了山却没有再回去而感到困惑,对被钉上了马蹄铁而感到不解,也读不懂男主人的小儿子脸上止不住的不舍和难过,它即将要和我开始远征了,开启自己马生的新篇章。
我与潘尼克
当了潘爹之后,不论走在城市间、走到荒野的小路上还是走在曲折18弯的山路里,我止不住在尝试想象这里100年前的样子,100年并不长,无论是比照文明长河还是宇宙发展,都是短到不能再短的时间,但我依旧无从知晓100年前的光景。原始的、缓慢的、不便捷的东西正在消失流逝,被更快捷舒适的东西取代。我即将走的那一段路有1500公里,开车快的话一天就到了,那骑马又是何必呢?为什么不选择方便快捷的方式?为什么要骑马受苦?
除了想为新疆这个人杰地灵的地方佐证,除了想为城市加班过劳女性进入荒野的能力佐证,除了想为马这个已经被汽车近乎99%替代掉的物种佐证,我真的想唤回那些对曾经活在马背上的民族生活的向往,把他们再次拉回人们的视野。
臆想半年多,陆续筹备三个月,出行前集中突击两个月,8月2日,是上马背出发的日子,黄历上写着 “宜出行”,我也觉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