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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新闻败诉:骂完今日头条就不承认了,还说是“设计灵感”

法律读品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11-03 18:14

正文

来源:TMT法律观察


原告北京字节跳动公司(今日头条)起诉被告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凤凰新闻客户端)名誉权纠纷一案,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的言论内容属于公开对原告进行严重贬损和诋毁,严重破坏原告公众形象,因此判令:被告在新浪微博“凤凰新闻客户端”帐号连续七日置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财产损失8万元。

 

围观互联网公司之间的巅峰对(hu)决(si)是TMT君生平一大爱好。彷佛观摩高手过招,双方全情投入,一攻一受,不对,一攻一守间如行云流水,让人悠然神往。


看到兴奋处,TMT君往往会抓耳挠腮喜不自胜,深夜观摩时突然虎躯一震也是有的。



了解的案件情况,却着实让TMT君受了一惊:本以为要拉开架势使劲掰扯的案子,变成了一方在法庭上的Free Style。

 

这个诉讼咋回事?为了方便讨论,“凤凰新闻客户端”及其运营方就简称凤凰,“今日头条”及其运营方就简称头条了。


简而言之:头条说,你为什么画了9个圈圈抹黑我?凤凰说,并没有针对谁,我画的圈圈只是“设计灵感”啊。你看,圆不圆?

 

这种神操作,简直让人惊讶的合不拢腿。


一、好了,事情是这样的……

 

去年10月27日,凤凰新闻客户端的官方微博连发九张图片,迅速霸占各大网站头条。一方有难八方点赞的英雄们纷纷表示:快来看啊,凤凰怼头条了!


先前似乎有点沉寂的凤凰,一时也是风头无两。

 

来来来,先感受一下这黑白分明苍劲有力的画风。



这大金杯子小手铐,随手一摞红钞票的豪迈,配上乌漆麻黑的背景板,白花花明晃晃的几行大字,还有成套系的彩色“你”,都带来了强烈的视觉冲击。


窃以为,9个圈圈的点睛之笔当属以下这张。



瞧瞧,这睥睨天下独孤求败,优越感爆棚又故作谦卑的范儿。这是什么,这就是活生生的逼格啊。


图片下方更是贴心加上了凤凰新闻客户端的宣传字样。小蜡烛燃烧了别人,照亮了自己。这是什么?这就是心机啊。


这个设计师小编,连夜赶制9张海报,还能做到兢兢业业不吐槽不抱怨,还能记得百忙之中弘扬公司价值观。这个小编,宵夜是要加鸡腿的。


不过,插播一句,6年为啥要插12根蜡烛?算了,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此刻我脑中只是反复循环播放一句歌词:无敌是多么,多么寂寞。

 


话说回来,凤凰这激情四射九连环十八弯的,磨磨唧唧想说啥?


窃又以为,无非是说自己作为新闻行业的领军者(自己都说很孤独了嘛),是逼格很高,很有价值观的。作为老大哥,是要对行业做一些事情的,甚至在适当的时候要皱一皱眉头教育一下不成器同行的。你要说他以天下为己任,肩负起教化苍生的重任嘛,他也是要拱拱手,微微一笑的。老大哥嘛!

 

而头条,则受到了王的蔑视,很赤裸裸。


商业上谁更成功,或者近来讨论火热的内容编辑和算法推荐孰优孰劣的问题,TMT君一届法律狗不懂,也不感兴趣。但作为两家网站同样忠实的深度用户(凤凰还要更早一些),有一事不明,不知当讲不当:凤凰的逼格真的就比头条高?蔑视头条的底气,到底来自哪里?

 

远的不说,就说2017年8月,凤凰网因涉黄被行政处罚了?这.....不应该啊!你浓眉大眼的怎么也叛变革命呢?说好的带着优良价值观给读者选择最优内容教化苍生呢?咋了,没把持住啊?



竞争对手的挖苦讽刺甚至公然撕逼也算常见,公司文案之间互打擦边球也能成为一时美谈。神出鬼没的杜蕾斯文案更是引领一时风潮。

 

但商场互撕至少有一点共识,你得把握住底线:宣传自己,不应该肆意抹黑别人,不要踩踏法律的红线。说头条是“精神鸦片”,还说“禁毒事业”,实在是踩了红线了。


互联网圈子里的前车之鉴实在太多,不胜枚举,也就懒得举了。但流着口水目测了撕逼届如此多的盛事,感觉撕逼届更有一条底裤性铁律:骂了别抵赖,站直了别趴下。


围观这个判决,头脑中不禁有深深的疑惑:这老大哥难道底线没把住,底裤也掉了?不会吧?


总之,头条就起诉了。


二、法院无嘻哈,庭审应该很精彩


事后猜想,法院传票中可能问了一句:凤凰,你有Free Style吗?


于是凤凰就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回归法律主业,说点正经的。普及个知识点,叫做影射侵权。


先来看一个案例。2012年,香港的《苹果日报》刊登一篇未经证实的关于影星章子怡的负面报道。一个叫做毕成功的人,转发并评论道:这个负面报道是“Miss F”组织实施的。其后,有家叫做易赛德的公司,在其主办的黔讯网上,刊登了一篇叫做《编剧曝章子怡被黑内幕,主谋范冰冰已无戏可拍》的文章。一时间炸了锅,文章及微博被广泛转发、转载,网络上针对范冰冰的侮辱、攻击性言论花样迭出。其后,范冰冰起诉,请求判令易赛德公司和毕成功停止侵权、删除微博信息、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范冰冰诉到法院,易赛德像凤凰一样,不认账了。范冰冰还要举证大量网友的辱骂言论,以证明天下人骂的都是自己。求范冰冰及其粉丝的心理阴影面积,这就相当于二次伤害。

  

法院认为,毁损性陈述有可能隐含在表面陈述中(即影射),并不要求指名道姓,只要原告证明在特定情况下,具有特定知识背景的人有理由相信该陈述针对的对象是原告即可。


从毕成功该微博下的评论、《内幕》一文以及后续大量网友的评论和相关报道来看,多数人认为“Miss F”所指即是范冰冰。《内幕》一文系由易赛德公司主动编辑、发布,事前未经审查、核实,故由此所产生的责任理应由易赛德公司自行承担。判决毕成功和易赛德公司应分别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和2万元。


总结一下:在侵权信息往往具有“含沙射影”“指桑骂槐”,并不明确指明被侵权人的情况下,要从信息接受者的角度判断是否指向原告方。


   

                        是什么让人如此自信?是知识。


本案也同样如此。但本案的影射性其实更弱,攻击性更强。除了众多围观群众一语道破外,凤凰对头条商标的变造也着实明显了些。至少TMT君打眼一看,这是啥影射?就是在明骂啊。


来看头条都举了些啥证据。头条先是交了一堆社会荣誉,以证明自己名誉着实不坏。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头条,藏得很深啊。


之后头条还举证了自己的商标以及大量的公证书。头条的商标大家都见过,长这样:


放大镜看一下。凤凰在微博中的“你”字logo图文,包括白色背景、红色字体、倾斜排列,字形和暗纹,与原告“头条”标识高度近似,9幅黑色背景,全部采用这一“你”字logo图形。



凤凰作为成立时间早,具有资深经验的媒体,接触的媒体和新闻应该更多、更广,作为与头条具有直接的竞争关系,凤凰的辨别能力应远高于一般媒体,那么理应知道“你”字logo明显是“头条”logo的抠图成型。对不对?


再说了,还有大量的公证书更是显示:微博下面的留言、各大网站的转载、评论,均指向这个“你”,说的就是头条。


面对这些证据,凤凰在法庭上依然能说出来:不是啊,只是设计灵感哦。作为法律圈同行,表示佩服。


作为法律圈同行,TMT君忍不住再开个脑洞:幸亏头条及时做了公证,否则这九张照片是否会被说成是头条自己PS的?老大哥忧伤的站出来,轻轻说一句:现在行业有的小兄弟啊,连夜PS了九张照片骂自己,然后栽赃给我。孺子不可教啊。别当真,脑洞而已。


脑补庭审的情景,一定是这样的:头条一手摁着伤口,一手向凤凰拼命招手大声呼喊:喂,我在这里啊!你TM的捅的就是我啊!你看,这还淌着血呢!


看来,头条法务的努力,只有凤凰看不见。


为法律圈同行默哀一分钟。



写到此处,公号君忍不住曰:俗话说,江湖恩怨江湖了,有种放学你别跑。


如此高逼格的内容编辑网站领导者,骂的时候高屋建瓴日天日地日空气,骂完就一脸无辜连连摆手,说:误会误会,今天天气,哈哈哈?

 

不过这句“设计灵感”,在推锅届逼格也自不低。


失敬失敬。



三、最后,法院主持了正义 


当然,法院是明察秋毫的。


关于微博内容是否指向头条,法院认为:头条在显著标示图片、广告语关键词(“你”关心的才是头条)、成立时间(晚于凤凰新媒体6年)等主体特征上,均满足涉诉微博内容所指向的前述主体特征,而且这些可供识别的指向特征具有主体识别的显著性。


对于是否构成侵权,法院也考虑到了双方的竞争关系,认为将头条直接称作“精神鸦片”和“毒”,该言论内容具有明显的可受非难性,属于以言语方式公开对头条进行严重贬损和诋毁,足以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并降低其经济信用和社会评价,从未严重破坏头条的公众形象,阻遏第三人与其发生经营联系,构成对头条的名誉权侵害。  

 

在此基础上,法院作出了要求凤凰在新浪微博“凤凰新闻客户端”帐号连续七日置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头条财产损失8万元的判决。

 

再说句正经的。互联网行业近年来蓬勃发展,关注度很高,更有大量资本进入资源沉积,同时也大有鱼龙混杂之势。具体到媒体生态来看,大量媒体、自媒体,通过写黑稿造谣中伤,来碰瓷甚至敲诈勒索,已经隐然成为了某种见不得光的生态。更有大量的碰瓷者,通过行业潜规则获得了利益,很多企业虽然不堪其扰也只能选择息事宁人。当然,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说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法律永远是所有人行事的底线。话说,这事能让凤凰买个教训吗?其他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