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啪!
上任才半个月,美国总统特朗普就被美国联邦法院打脸三次,而且一次比一次狠,一次比一次绝情。
那么问题来了:美国联邦法院,到底是个什么鬼?为何如此NB?
事情的缘起是:特朗普上台一周的时候(
1
月
27
日),出台了一个“穆斯林禁令”。政令的正式名称是“阻止外国恐怖分子进入美国的国家保护计划”,其主要内容是:在未来
90
天内,禁止向
伊拉克、叙利亚、伊朗、苏丹、索马里、也门和利比亚
7
个伊斯兰国家的普通公民发放签证,以防止从这些特朗普所称的“高危地区”输入恐怖主义。
特朗普解释说:一旦安全措施到位,美国将恢复常态,让所有国家居民可以正常出入美国。
法令公布后,给上述
7
国公民和美国很多企业、大学带来了严重影响,大量留学生、外籍教师、外籍员工无法入境美国,或者在机场被扣留。此外,
上述禁令涉嫌隐含了对某一特定民族、宗教和国家公民的歧视,这严重违背了美国立国的精神。所以,在美国乃至全球引发了轩然大波。
于是,美国联邦法院系统开始现身,对特朗普轮流打脸。
第一个打脸特朗普的是纽约联邦法院
,在接到有关起诉后,法官唐奈利发出了“紧急停留令”,让已抵达美国、受行政命令影响的外国人,暂时留在美国,而不必被遣返。
第二个打脸特朗普的是华盛顿州西区联邦法院,
法官詹姆斯·罗巴特做出裁决,暂停特朗普总统
90
天内不准
7
国公民入境的禁令。如果说纽约联邦法院只是修正了特朗普的政令,那么,华盛顿西区联邦法院则基本上废了特朗普的政令。
虽然做出判决的只是华盛顿州西区联邦法院,但具有全国效力,所以美国国土安全部马上开始拒绝执行特朗普的政令,将出入境事务恢复到此前的正常状态。
对此,特朗普非常生气,接连在推特上发文表示不满。在此期间,就连美国司法部也跟特朗普唱对台戏,在撤换了临时司法部长之后,司法部按照白宫的要求,提起上诉,要求推翻华盛顿州西区联邦法院的判决。结果更加悲催:
第三个打脸特朗普的是联邦上诉法院。根据报道,在几个小时之前,联邦上诉法院拒绝了美国司法部的请求。
众所周知,美国司法是独立的。
在美国,法院存在两大系统,一个是州法院系统,一个是联邦法院系统。
两大系统各自根据不同法律设立,互不统辖,相比之下,州法院看起来权力比联邦法院还大一些。
一般来说,联邦法院主要审理涉及《宪法》、外国、州与州之间的案件、以及违反联邦法律的刑事案件,以及破产、海事案件;州法院则主要负责审理本州的民事、刑事案件,以及婚姻、遗产继承等事项。
州法院一般分为三级,最低一级叫州地方法院、州巡回法院、州高等法院或州普通诉讼法院;往上一级,一般叫“州上诉法院”;州的最高审级是州最高法院。
只有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审理州最高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其他联邦法院,包括上诉法院、地区法院都无权审理州各级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
根据美国《宪法》设立的法院体系,叫联邦法院系统,他们只被赋予了有限的权力。这次打脸特朗普的,就是联邦法院系统。下面我重点介绍一下。
联邦法院系统由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组成。联邦地方法院是审理联邦管辖的普通民事、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每州根据本州人口多少,设立
1
~
4
个地方法院,法官
1
~
27
人不等。在全美国,一共有
96
个联邦地区法院。
美国的
50
个州、首都华盛顿特区同其境外领土被划分为
13
个审判区域,设有
13
个巡回上诉法院。其中
11
个巡回法院由数字命名,其余两个法院分别是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和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每个法院设法官
3
~
15
人不等。(见下图)
联邦最高法院是联邦法院系统中的最高审级,由
1
位首席法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