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要做大,靠的一定不是人,而是制度。一个销售人员,执行了公司的销售政策,把货品卖的很好,把生意做的很好,这只能证明他是销售天才,他个人有销售能力,但并不是公司有销售能力,个人的销售能力和公司的销售能力是不同的,这样的人即使业绩再突出,依然只适合拿奖金提成。
那什么样的人适合给股份呢?是能把公司培养成有销售能力的人是应该给股份的。什么样的人有这样的能力呢?只有上升到经营者的角色,他承担管理成果的时候,像销售总监。
销售总监可能自己并不参与销售,但是他可以把销售人员身上闪光的东西进行加工整理,编制成公司的销售策略,销售制度,销售战略,变成公司的销售能力,这种东西一旦固化成制度,就具有复制的能力,当这些东西一旦经过提炼加工,变成了公司的销售章程,他也就孵化出张三、李四、王五这样具有同样销售能力的“天才”,具有了“复制”的功能。
“是否具备复制的功能”是判断一个东西是属于个人还是公司的一个简单的原则。如果一个东西是可复制的,那么创造这种东西的人就应该给股份,如果一个东西只是个人的能力,是不可复制的,那这个人只适合拿奖金提成。
可能有的销售人员永远就只是销售人员,他的东西自己讲不清楚,有的人可能自己做销售不行,但是非常会总结、提炼、思考 ,这就相当于我们的运动员跟教练的关系。有的人不是冠军,但是可以培养出冠军,他的东西就是可复制的,有的人就是自己能力很强,但是培养不出下一代,个人永远是个人的。
在企业内部作为老板要记住什么是员工个人的能力,什么是公司的能力,作为有价值的公司,不是我们聚集了一批能人,而是聚集了一批能人研发出了一套可复制的制度,从而变成公司的能力,这样的公司才有价值。否则你带真的能人,制度写在张三李四的头脑中,那么将来有一天一定会被能人所要挟,讨价还价,公司就没有价值了。
能力集中在个人身上就会出现这种情况,所以说我们给股份的人一定是具有管理能力,具有战略思维的人,能够把个人的能力转化成公司的能力,或者至少应该具备这方面的潜质,有这样的提炼能力。
“股”和“人”是不能严格区别开的,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应该采用不同的激励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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