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会同监管机构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风险
202
5
年
1
月
22
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
会同财政部会计司、监督评价局
和
中
国证监会会计司召开监管约谈会,对首次承接上市公司
年报
审计业务的
5
家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事务所
)进行集体监管约谈。证监会北京、广西
监管
局,北京、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
会上,北京国府嘉盈、北京大地泰华、北京中名国成、北京中天恒、祥浩(广西)
等
5家事务所
汇报了上市公司审计项目承接的风险评估与应对、项目组团队配备、项目质量复核安排、审计收费安排以及
事务所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等情况。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评价局、中国证监会会计司、中注协分别对事务所进行了风险提示并提出从事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业务的明确要求。
截至目前,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事务所
113家,58家为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出具了审计报告。2024年
部分事务所被
行政
处罚,
严重的被暂停业务资格,
上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增多,为事务所参与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业务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
新的风险和
挑战。
约谈
要求
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
事务所要树立风险意识,充分考虑上市公司业务复杂程度和风险等因素,评估自身胜任能力是否匹配,审慎承接。
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事务所是监管关注的重点。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财会〔
2022〕23号)规定,对新备案事务所,自其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起,原则上前三年内每年检查一次。约谈强调,
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事务所
要严格按照执业准则规则要求执行业务,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要求,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保障审计资源投入,保持职业怀疑,做实审计程序,做好项目质量复核,如实出具审计意见,切实履
行
事务所执业监督职责。
近期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要抓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坚持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与事后评价相结合,强化风险预警和提示。
2025年,中注协将持续做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年报审计期间,密切关注事务所、上市公司的舆情资讯和媒体质疑重大事件等,适时启动年报审计监管约谈工作,提示审计风险。年报审计结束后,中注协将对年报审计情况进行分析,确定执业质量检查重点,督促引导事务所强化质量风险管控,提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