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以及《韶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中小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武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实际情况,2025年春季武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接受转学申请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适龄在校学生,若计划在2025年春季转入武江区公办中小学校,需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提出转学申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因此,武江区户籍学生将优先得到转学保障。
(二)各校各学段的空余学位有限,转学将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若就近学校空余学位不足,申请人如不接受统筹安排,则不予安排学位。
(三)在空余学位数量少于申请学位人数时,将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学位:
第一顺序:“房户一致”。指学生为武江区户籍,与监护人同户籍且户籍地址与监护人房产地址一致。
第二顺序:“单房产”。指学生非武江区户籍,但监护人有武江区范围内的房产。
第三顺序:“租房”。指学生非武江区户籍,与监护人在武江区租赁房屋居住。
(一)报名时间:1月3日上午9:00至6日下午18:00,共4天。系统每晚23时至次日8时维护,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1.报名网址以及二维码:https://rxbm.sgwjq.gov.cn/wjzx/wx
请注意准确填写信息,错误填写可能导致报名失败。
(2)租赁合同及该租赁住所的房产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4)非韶关市户籍学生需提供有效《居住证》(租房合同的地址必须与《居住证》上的地址一致,不一致的以《居住证》上的地址为依据)。
(1)父母离异需提供离异判决书确定监护人,领养儿童需提供领养证明。
(2)监护人若无法办理房产证,须提供公证书、建房批文、购房发票、不动产查档证明、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及近3个月水电费发票原件。新房未交房、未入住不视为固定住所。
(3)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的,且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父母)户籍与祖父母在同一户籍地址的,可作为固定住所证明的依据。
(4)监护人和儿童为武江区城区户籍,无不动产证明且租房或暂住,需提供无房产证明。
(5)房产的产权人须是监护人,如父亲、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若房产是共有,监护人的产权份额需大于50%。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需线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政策性优待相关证明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至武江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审核(区人武部联系电话:0751-8367076)。
2.其他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需线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及政策性优待相关证明(咨询电话附后)。
区教育局将根据学位和资料情况进行派位,转学申请结果将于2025年1月22日前通过短信通知监护人,家长也可登录平台自行查看派位结果。
获得派位的学生将收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注册通知书》,需打印《学生学籍信息表》,并按指定时间携带相关文件到转入学校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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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岗小学、黄田坝小学、金福园小学、田家炳小学、镇泰小学、华泰小学、田家炳沙湖绿洲小学、至和汤邓淑芳纪念学校、御龙湾小学、红星小学、向阳小学、朝阳小学、白芒小学、武江第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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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岗太阳城小学、芙蓉第一小学、阳山小学、沐溪小学、甘棠小学、风烈小学、风度小学、东岗保利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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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河学校、重阳学校、龙归镇中心小学、江湾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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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第九中学、韶关市第九中学(天子岭校区)、韶关市第十四中学、韶关市第十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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