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D落地之殇
DDD这类架构真正落地困难,我觉得,有几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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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多,尤其是充血模型,需要对业务有更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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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结构相比无状态扁平化开发,层次深,模块划分更严格,所以,至少从文件数上来说,是更多的(代码行数倒是不一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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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并不是一个“刚性”需求,如果不按这个规范来做,系统一样可以跑起来,所以,很多规范处在一个“模糊”的界定上,让开发人员无法确定到底该如何规划代码。
正因为如此,即使团队技术Leader了解DDD,却在项目一开始的时候,由于考虑到DDD的规范过多,不便于协作,为了快速开发迭代,往往继续沿用最通用的写法。而一旦到了中期,业务复杂度上来了,当觉得领域分析有用武之地的时候,低头一看,系统的复杂度已经到了难以轻松驾驭的程度,更别说来一个180度的大转变了。
真的,这很现实,就是一个恶性循环。
所以,我们需要找到一个破冰的办法:
这两者没有绝对好坏,虽说第一种不常见,但依旧是我挺期待和欣赏的做法。
而可能更实用的是第二种,但新的问题又来了,如何逐步迭代改进成DDD,从哪里入手?
从现有代码迭代改进
我们不强求一步到位,但求一步步做出一些恰当地整理
以下给出一个循序渐进的参考方案:
1. 读写隔离
这个过程几乎不与业务挂钩,我们将
OrderService
,
ProductService
中的查询方法剥离出来,放在诸如
OrderFinder
,
ProductFinder
之中,具体编码细则规范参见之前的章节。整个过程,一般来说,只要编译能通过,代码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2. 提取
Factory
在查询方法被剥离之后,就只剩下
增/改/删
了,其中
增
又是最特别的,前面在讲工厂的时候提到过,所以将一个实体的创建行为提取到一个
XXXFactory
中,也不困难,稍微留意一下,也不容易引发业务问题。特别是在一个已经相对复杂的系统中,如果没法一下子分析透彻聚合根的归属问题,那么可以每一个实体都加一个
Factory
,之后再逐步合并,虽说工作量稍大一点,但对于已经有点棘手的项目来说,也算是一个快刀斩乱麻的办法。
3. 提取
{Action}Service
也就是提取我们前文所提到的,
跨多个聚合的一个事务操作
到一个独立的
Service
中。或者还可以将要求降低一点,只要觉得代码量特别大(
我个人觉得150行以上就很大了,何况有些还带了私有方法
)的一个方法,都迁移到一个独立的
Service
中,并采用前文提到的{具体操作}+Service的命名方式,一个
Service
只负责一个复杂的方法。虽说不会非常精确,但重构后的效果还是会很明显的。
4. 建立领域聚合体系
经果上面几步操作,我相信你的代码里,曾经那些
OrderService
,
UserService
,已经只剩下相对简单的一些
改/删
操作了,其实,某种程度上,他们已经逐步出现了领域聚合对象的样子了。所以,如果你做到这一步,暂时停止了,也已经值得庆祝了!
那么如果还要继续前进一步呢?小项目还好,对于大项目,会有些难了。我相信这时候
Order
,
User
很有可能是被POJO/DTO存在的,为了保证平滑过度,我们肯定只能新建领域模型,那么可能会要采用诸如
OrderDomain
来表示了。然后再将之前
OrderService
里的方法迁移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