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梁启超在《新民说》的开头说:“国也者,积民而成,国之有民,犹身之有四肢五脏经脉血轮也”[《专集》(四)第1页。以下只标出《新民说》专集版的页数]。“国也者积民而成”这句话,最早出现于《商会议》一文。与前文提到的原型国家建设的实践有直接联系的就是该文,虽然他的实践失败了,但他仍然继续坚持其中的观点。
但是在与民权的关系上论述“积民而成”的国家,却是在附有副题“民权论”的《爱国论》第3回。在该文里,他以“国也者积民而成”开篇,继而论道:“故言爱国比自兴民权始”,“故民权兴则国权立,民权灭则国权亡。”他认识到,要想让国家值得爱,就必须树立成为国家内核的民权,而民权即为国权。考虑到在前面的第2回里国家只是被看成是家族的扩大,可以断言,正是在确立了这一认识之后,梁才在长期中断之后以“民权论”为副题写下了第3回。
当然,民权的提倡早在变法维新运动时期就是一项重要任务。但当时所说的民权只是与君权相对立的,而此时的民权则是与国权相联系的。这就意味着,要做到真正的爱国,促使国权进展的民权的确立是非常必要的。正是这一点,成为梁启超来日后“思想一变”的重要一环,也正是它所达到的能够批判康有为缺乏国家主义的新的思想高度。
关于国家思想方面,梁启超在《新民说》第6节中说:“一曰对于一身而知有国家,而曰对于朝廷而知有国家,三曰对于外族而知有国家,四曰对于世界而知有国家。”(第16页)关于第1项的国家与个人的关系,正是《新民说》要论述的。关于第2项的国家与朝廷的关系,只有提出针对君权的国权才有可能进行理论上的武装,而他提倡写非为朝廷而“为国民”的历史,就是这方面的展开。在第3项的国家与外国关系上,实际上体现了由一个独立“世界”的中华转变成作为“国家”的中国方面所需要的概念转换,这是与在“二十世纪民族竞争之惨剧”中把自国视为劣者而加以重新反思密切相关的。
饶有意味的是第4项的国家与世界的关系。“大同”、“世界主义”本来是康有为独有的,而梁启超将其当作“理想界”的东西从现实世界加以追求(第17页)。原因在于,在立足于竞争乃“文明之母”这一社会进化论的进化史观的梁看来,人类的历史是“由一人之竞争而为一家,由一家而为一乡族,由一乡族而为一国”的过程。国家作为“最上之团体”,是演出“竞争之最高潮”的主体,而且也是“私爱之本位,博爱之极点”。直至半年前的《国家思想演变异同论》一文里,梁还设计了作为“万国大同主义时代”的“未来”,而在这里,他不仅抹杀了那种“未来”,甚至还认为竞争的消灭就是文明的终结,作为其结果的大同世界的实现是向野蛮时代的回归(第18页)。既已把国家当作最高阶段,在理论上就不可能在设计出位于它之上的“世界”。
这样,将培养国家思想当作紧急任务而加以呼吁的梁启超,他所要揭示的具体内容首先就成了“公德”。他在《论国家思想》之前的第5节安排了《论公德》一节,强烈主张公德是中国之新民所必需的要素。他认为,在中国的旧道德里,“独善其身”的私德异常发达,“相善其群”的公德却延至今日而近乎无,现在必须树立起立足于自由平等的人际关系这一原理的,以新的家族、社会、国家为核心的新道德,来取代“三纲”所代表的、以歧视和服从为特征的旧道德。关于公德的内容,他分别设立权利思想、自由、自治、进步、自尊、合群等节,议论驰骋。其中的关键在于将社会(群)与个人的关系建立在自由与平等的基础上,创造出体现等同于公共观念的公德的新民,这才是形成“积民而成”的近代国家的途径。
针对梁启超关于权利、自由、自治、进步、自尊、合群等的论述,黄遵宪曾击节赞赏为自己所欲言而未言的“精思伟论”。这对梁来说当然是值得自豪的。可是黄同时也认为,虽然冒险、进取、破坏主义等作为理想是必要的,但如果一旦被当下“无权利思想、无政治思想、无国家思想之民”所持有,就等于将利刃赋予幼儿,最终必将使其自戕。这一批评不就就被梁启超自己用来指向那些“破坏主义之徒”的革命派。
2、作为“有机体”的国家
梁启超所说的“积民而成”的国家,当然是近代的民族国家。按照他的进化史观,近代是实现“民族主义”的时代,欧美和日本已经完成了国民对国家的建设,正处于其能量外溢的“民族帝国主义”阶段。与此相对,中国尚处于国民形成以前的“部民”阶段,要摆脱帝国主义侵略的灭亡危机,就必须通过“新民”来“行我民族主义”,组织起独立自治的“完备之政府”,为此只有“淬历其所本有而新之”,“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第4-5页)。
要注意的是,前引“四肢五脏经脉血轮” 系基于生物的有机体说对国家的解释。梁启超的国家论是依据伯伦知理的国家学说。这可见于刊登在《清议报》第11号至第31号、没有译者署名的《德国伯伦知理著国家论》。该文在《丛报》创刊之后即以“饮冰室主人”译的名义出版为单行本《政治学小丛书之一——国家学纲领》。另据《丛报》第38、39合刊号的学说介绍栏的文章说,所谓国家,与人同样兼有“精神与形体”,是由相当于“肢体各官”的政府各部和议会等的形体,以及相当于精神的宪法组成的有机体。而国家既为有机体,“不成为有机体者不得谓之国家,中国则废疾凅病之有机体也,其不国亦宜”。也就是说,中国只是有机体之前的“部民”之国,既然如此,就必须进行新民的创造。
在梁启超看来,国家有机体说是作为对自然法的国家理论的批判学说出现的,他对于伯伦知理学说的接受,也是与批判卢梭的民约论适合于社会而不适合于国家相联系的。但是正如“若谓卢梭为十九世纪之母,则伯伦知理其亦二十世纪之母焉矣”这一断语所示,梁在这里是把学说理论按时间序列加以对应的,对卢梭的批判是在承认卢梭的历史意义的基础上进行的。总之,他是把伯伦知理的学说当成中国需要的处方来接受的。
然而,虽然今日之中国尚处于国民之前的“部民”阶段,但围绕着中国的国际环境却已达到了民族主义之后的民族帝国主义时代。从优胜劣败的进化史观而言,既然文明统治野蛮是“天演上应有之权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过程,那么照此下去中国就只有服从文明之国的统治。因此,在民族帝国主义时代,中国要想实现民族主义,迈向文明之途就必须朝着由“新民”建设民族国家的方向前进。也就是说,对外作为国家存在的中国,在其内部的核心领域也必须能够与民族帝国主义诸国比肩。这样的话,面对列强,处于野蛮阶段的中国在内外两方面就需有不同的对应,在这一内外条件不同的二重性的历史条件下,所构想的新民必须能够承担这种双重任务。
3、作为“理念投影形态”
的“新民”的国家像
由上文可见,梁启超所说的国家,国与民被严整地合到了一起,而且作为有机体承担着各自的功能。他认为,连接处于民族帝国主义阶段的列强与面临必须实现民族主义的“部民”国家中国的,是“政府”。而在政府和人民之上,“别有所谓人格之国家者,以团之统之,国家握独一最高之主权,而政府人民者皆生息于其下者也。”
顺便说明,关于“政府”,梁启超在呼吁当权者要有爱国心的文章里说,《新民丛报》上的言论“非为诸公言也”,至今为止,本刊写作为“民”之对立面的“官”的诸君“不欲有一语之交涉”。但考虑到“诸君”也算包括在广义的“民”之中的“国民之一份子”,故而也呼吁他们往新民方向转化。也就是说,依照梁的主张来做的话,“旧”民也可以转变成新民。这里要强调的是,“积民而成”的新中国是被想象成包括了所有国民的。
有必要对梁的观点加以确认。在他看来,只有“新民”出现以后才能有“国家”的形成,而如令“政府”(朝廷)的范畴夹杂在其中,则可以设定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文明诸国的关系。纵然作为国家的中国要等新民形成后才会出现,但是当今的政府依然可以与列强在国际上进行折冲。
由此可以看出,由新民组成的国家正是《新民说》所构想的国家,它既是存在于欧美和日本的现实国家的立体投影,也是“部民”国家中国的平面上的投影,处于双向度的交点。在立体面的投影过程中,通过抽象化的滤镜,《新民说》所论述的国家被纯化成“理念的投影形态”。而在平面投影的过程中,由于要以“部民”到新民的“飞跃”为前提,《新民说》里的新民自然也就是“理念投影形态”的国民。
大概正是从这一意义上,梁启超才谓《新民说》是“理论之理论”。如是,中国将“纯化”了的先进的欧美和日本当作国家的未来模式予以仿效,并最终要变成这种国家,同时实现了“飞跃”的“新民”将成为她的主人公。可以认为,《新民说》所带有的冲击力量正体现在与此相关的三个方面,即,第一是与现实脱钩了的理念性,第二是要变成这种理念型国家的革新性,第三则是与这种国家吻合的“新民”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