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薪酬福利
1.年薪:35.4-45.4万元/年(税前,含五险一金);
2.安家费:10万元(税后),全职进站人员经评估可申请;
3.科研启动金:20万元;
4.租房补助:1500元/月(以实际在站时间计算);
5.成果奖励:参照医院相关科研奖励办法;
6.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协助协调解决;
7.出站后留院工作补助:留院工作≥1年,给予每人20万元以内补助(以当年度泸州市文件规定为准)。
(二)叠加项目资助经费
获批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者,除享受上述福利待遇外,叠加享受上级部门项目资助经费(实际经费以最新政策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目:
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档(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生活资助28万元/年,国家资助期为2年,
另配套科研启动金8万元/人;
B档:生活资助18万元/年,国家资助期为2年;
C档:生活资助12万元/年,国家资助期为2年。
2、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每年遴选25名左右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省级财政给予每人两年40万元资助;其中30万元为博士后生活资助,1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3、泸州市项目资助
在站期间,符合博士后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对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优先给予立项支持,根据项目类别给予最高50万的科研经费资助;入选省级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每项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