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为救女反杀歹徒#
【特殊防卫!父亲为救女儿被连砍三刀 夺刀反杀歹徒被判无罪】2011年11月15日凌晨12点半,贵阳市李先生的女儿被一名男子持刀劫持。为了救女儿,李先生与行凶男子发生冲突,被连砍三刀。随后,李先生夺下对方的刀并刺中对方胸部,致其当场死亡。他也因伤势过重,送医抢救后才脱离危险。案件发生后,云岩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李先生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李先生辩护方则认为,其属于正当防卫。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先生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从2011年案件发生到2016年李先生被判无罪。期间人民检察院曾因证据不足做了不起诉的决定,但因被害人母亲不断反映和申诉,才使得该案又走上了审判程序。尽管如此,该案的正确处理也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主要任务,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贵州公共频道《百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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