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爱因斯坦的助手斯特劳斯(E.Straus)教授谈到他的担忧,“一个人可能会在某些问题上耗尽精力,却始终不能发现关键所在。”爱因斯坦自己也认为,他之所以没有成为数学家是因为这个领域充满了漂亮而困难的问题。爱多士却义无返顾地深入到爱因斯坦所惧怕的诱惑之中,而他的确也从未陷入不切要害的泥潭里。他们分别使我想起17世纪的两位天才人物——费马(P. de Fermat)和牛顿,前者全身心地投入到纯粹的数论问题中,后者发明了微积分、三大运动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而成为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科学家。尽管如此,斯特劳斯认为,“在探索真理的征途中,唐璜式的爱多士和加拉哈式的爱因斯坦各有用武之地。”遗憾的是,在我解决了最初那类均值估计问题以后,一位前辈学人也因循传统的观念,告诉我爱多士的那类工作都是小问题,这一友善的“忠告”使我没有坚定地沿着自己擅长的方向走下去。直到费马大定理被证明以后,包括王元先生这样的有识之士才认识到,数论学家应该回到爱多士开启的轨道上来。
爱多士是一位苦行僧,他放弃了尘世的享乐和物质追求而去过一种殚尽竭虑却又不被人们理解的生活。他和牛顿一样,终生没有结婚,甚至没有谈过恋爱,但那不是数学的缘故,而可能是先天的体格原因。即使最轻微的身体接触也会让他敬而远之,当陌生人跟他握手时,他最多也就是用其柔软的手与对方擦一下,即便那样他也会感到不舒服,会一整天强迫自己洗手。并不是没有女人喜欢他,而是关键时刻他都会逃之夭夭。可是,究竟是什么使得数学让爱多士如此陶醉而又如此憔悴呢?除了前面提到的游戏、灵敏和原创性以外,数学无时不在的挑战性像鸦片一样刺激着爱多士的神经,他的大脑始终敞开着,还有一对机警的耳朵,素数定理的初等证明和哥尼斯堡七桥问题的推广这两项工作就是道听途说和电话线里被他捕捉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