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海运仓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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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落马官员,竟与“套路贷”同流合污……

海运仓内参  · 公众号  ·  · 2019-07-24 10:25

正文

“套路贷”,对许多曾经接触、了解过网络贷款,熟悉相关新闻的人而言,听到这三个字,便足以使人心有戚戚焉。从表面上看,“套路贷”是一种金融贷款服务。但事实上,这种贷款的真正目的,却并非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赚取贷款利息,而是通过各种精心设计的“套路”——包括但不限于欺骗与暴力——使得贷款者即便有按时还款的意愿和能力,也无法及时完成还款。最终,贷款者不得不承担由利滚利产生的巨额债务,而“套路贷”的发贷者,则可以赚得盆满钵满,好不快活。

毫无疑问,不论是从金融监管角度,还是从刑法角度上看,“套路贷”都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涉黑涉恶。公众对此类贷款深恶痛绝,政府有关部门更是一直都在以坚定的决心和果决的手段打击此类贷款。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却有部分腐败的政府官员,迷失在了不法分子的利益诱惑之中,与“套路贷”沆瀣一气,同流合污,不仅不能完成守护公众“钱袋子”的使命,反而成了违法放贷者的“保护伞”“守门人”,令人极度失望。

近日,一则“双开”通报披露了浙江东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葛正林被“套路贷”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拉下水的消息。经查,葛正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背法官职业操守,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礼卡;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执行案件当事人谋取利益,收受包括“套路贷”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在内人员的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相关规定,经中共东阳市纪委常委会议、东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务会议研究,中共东阳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并报中共金华市纪委、金华市监察委员会批准,中共东阳市纪委、东阳市监察委员会决定给予葛正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葛正林1989年8月就已进入东阳市人民法院工作,从最基层的书记员起步,2014年1月起担任东阳市人民法院党委委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直到今年3月落马。在法院岗位上深耕近30年,葛正林算得上一名极为资深的法律人,按理说对法律应有深刻的理解与敬畏。但遗憾的是,葛正林似乎并未从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学到这些道理,或者说即便曾经学到过,也早已在“围猎”之下忘光了。对于这样的官员,恐怕只有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方能使其幡然悔悟。

对葛正林的调查,与浙江省近期对“套路贷”的专项打击,几乎是同步进行的。6月19日,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自中央督导组进驻浙江以来,截至6月14日,浙江共打掉“套路贷”涉黑恶团伙53个,抓获涉案人员1013人,破获案件1415起,查扣非法资产近3.79亿元。近期被打掉的团伙,大多以投资理财、咨询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冠名,在城市商业圈有固定营业场所,分工明确,设有营销部、业务部、催收部、法务部等。犯罪手段也从线下暴力催收转为线上软暴力催收为主,如通过软件打爆被害人及其亲属电话、发送威胁短信和PS淫秽照片等,学生、女性、低收入等人群易成为恶性催收的对象。

其实,不仅是浙江,其他地方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葛正林绝非唯一一个为“套路贷”犯罪分子“打伞”的官员。5月初,贵州通报了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册亨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黄金龙的问题,便和葛正林几乎一模一样。

据贵州方面通报:2011年以来,杨某、韦某果等人采取“套路贷”的方式大肆聚敛钱财,并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犯罪团伙。2013年,在杨某、韦某果犯罪团伙诉讼查某债务纠纷(“套路贷”)一案中,黄金龙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向册亨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毛某志(另案处理)、立案庭庭长方某民(另案处理)打招呼,违反法定程序,利用司法权力保护犯罪团伙非法利益。

2015年10月,黄金龙在执行刘某俊与杨某、韦某果犯罪团伙经济纠纷一案中,为维护该犯罪团伙的利益,擅自安排工作人员制作并下达执行裁定书,非法将册亨县亮洁洗涤中心作为刘某俊财产执行给予杨某、韦某果犯罪团伙,致使该中心实际所有人刘某平、谢某盾经济财产损失28.892万元。黄金龙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0月,黄金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与此同时,在陕西,随着扫黑除恶的推进,一系列套路贷案件也在被重新调查梳理。据《中国经营报》报道,警方发现,此前已被媒体曝光的“40亿元套路贷事件”中,“神秘商人”李彬捐出的3.6亿元股权,进入的恰是省政府下属企业,而该企业最初由时任陕西省省长赵正永指示设立。

“套路贷”与其背后的黑恶势力,无疑十分可怕。而政府官员与黑恶势力勾结,则是更加可怕的事,对此,纪检监察部门理应以“零容忍”的姿态,对其坚决打击。妄图通过与“套路贷”合作捞上一笔的官员,注定要受到公众的唾弃,他们的结局,是对那些和黑恶势力不清不楚的官员最大的警示。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监委网站、澎湃新闻、新华网、中国经营报等

撰文 / 杨鑫宇   编辑 / 苍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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