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07-13年政策的细节回顾(以空调为主线)
自2007年11月23日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来,我国进入了长达5年零7个月的家电政策性补贴期。以推动农村消费升级为目标的“家电下乡”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进行了4年,并在2013年1月31日全部结束。以加快存量家电升级换代,提高能效为目的的“以旧换新”政策从2009年6月1日开始,一直持续到2011年12月31日。“节能惠民”工程从2009年6月1日开始对1、2级能效空调(定频)开始补贴,2010年6月1日期延期一年,基本淘汰了高能耗的3-5级空调;从2012年6月起,国家又发起了第二轮“节能惠民”空调补贴,推动变频空调的快速普及,该轮补贴一直持续到2013年5月31日。
1 家电下乡部分
1.1 家电下乡政策回顾
总体而言,“家电下乡”经历了4个阶段。第1阶段从2007年12月1日至到2008年12月1日,是政策第一次试点,试点范围仅限于山东、河南、四川三省及青岛市,补贴范围为彩电、冰箱(含冷柜)和手机。第二阶段从2008年12月1日起到2009年12月31日。在这个阶段,家电下乡补贴范围逐步扩大至全国范围,补贴对象扩大到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九类,同时补贴限价被调高。第三阶段是从2010年1月1日到2011年11月31日,家电下乡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展开,补贴限价进一步大幅提高,反映出市场的强劲购买力,其中彩电、冰箱、热水器、空调受益最大。第四阶段从2011年12月1日到2013年1月31日,家电下乡按计划逐步退出。
1.2.
“家电下乡”有效地激活了农村耐用品消费市场
“家电下乡”从2007年开始,但是早期试点范围和试点产品有限,影响较小。2009年2月份开始,试点改推广,补贴品类上升至10类(后调整为9类,将摩托车划入汽车补贴序列),同时政府在2010年大幅调高补贴产品限价。因此,“家电下乡”政策的呈现影响逐步扩大,在10-11年达到顶峰,又在2012-2013年随政策逐步退出而减弱。
空调在2009年正式进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也是从2009年开始,全国农村空调保有量呈现持续加速趋势,2008年农村空调保有量上升1.28台/百户,2009年/2010年/2011年则上升2.41/3.77/6.60台/百户。与此同时,城镇居民空调保有量增速则相对平稳。
1.3.
均价提升反映较强农村居民购买力
“家电下乡”经历了补贴限价的3次上调,下乡产品逐步从低端走向中端甚至高端产品。
“家电下乡”经历了补贴限价的3次上调,下乡产品逐步从低端走向中端甚至高端产品。例如,变频空调在2009年12月31日的《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空调)项目招标公告》中进入“家电下乡”招标品类。历次招标的数据显示,“家电下乡”的中标空调均价(所有品类的最高限价算术平均值)从2009年的2,300元左右逐步上升到2010年的最高点4,062元,该价格已经超过了城镇空调实际平均价格水平(根据中怡康数据计算)。同时,“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额增速持续高于销量增速也证明实际销售中,下乡空调的均价在持续上升。
2.
“以旧换新”部分
2.1.
“以旧换新”政策回顾
2009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联合制定的《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并于当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9省市开展“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中央计划安排20亿元资金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2010年6月21日,商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将“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延长1年6个月至2011年12月31日,并将补贴范围扩大至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后逐步扩大至全国。与此同时,为了推动废旧电器回收处理与再利用产业链,国家还专门制定了《关于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的补充通知》和《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办法》对相关环节进行补贴。
2.2.
“以旧换新”加快了城镇空调的升级换代
2010/2011年江苏省的正常换新需求约为132万/188万台,而实际“以旧换新”空调销量为172万/202万台,超过测算值31.7%/7.3%。
对空调市场而言,“以旧换新”补贴的目标群体是拥有较长使用史的城镇人口,因此与“家电下乡”形成互补。在全国范围内,“以旧换新”占空调销量的比例随着政策的推广不断提升,显著超过了正常的换新率。在江苏等城镇空调普及较早的富裕省市,空调以旧换新产品占总销量的比例在2010年超过1/3。2009-2011年间,江苏省“以旧换新”空调销售总量相当于2000年该省城镇空调的总保有量。根据测算,2010/2011年江苏省的正常换新需求约为132万/188万台,而实际“以旧换新”空调销量为172万/202万台,超过测算值31.7%/7.3%。该测算假设所有的空调换新都通过“以旧换新”渠道完成。
3.
“节能惠民”部分
3.1.
“节能惠民”政策回顾
2009年5月18日,财政部会同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和《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的空调进行财政补贴。财政补助标准依据高效节能产品与普通产品价差的一定比例确定:对能效等级2级的房间空调器给予300-650元/台(套)的补助,能效等级为1级的给予500-850元/台(套)的补助,补贴时间定为1年。
2010年5月,财政部、发改委决定将节能补贴延长1年至2011年5月31日,但是仅补贴制冷量在7,500W及以下的分体式空调,同时最高补贴金额也从原来的850元下调至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