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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物业费怎么收取?民法典已明确回答

物业管理资讯平台  · 公众号  · 物业  · 2024-12-17 16:02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围绕房屋未入住是否需要交物业费的问题展开,通过案例、法律条文和解释等形式详细阐述了业主需要交物业费的原因。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房屋未入住仍需交物业费

物业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业主,即使业主未入住,物业服务依然在继续,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保养,小区内的保洁、绿化管理、安全维护等。法律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

关键观点2: 法律条款与案例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44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即使业主未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也不能拒绝支付物业费。本文通过案例展示了业主因未交物业费而被告上法庭的过程和结果。

关键观点3: 空置房屋物业服务费的政策与规定

法律中暂未明确规定空置房屋的物业服务费减免政策,部分地区有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未约定空置房屋物业服务费可打折交纳,业主不能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费进行打折。

关键观点4: 业主的义务与责任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拒绝履行义务,即使房屋空置,业主仍需依法承担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责任。业主若强行不交或少交物业费,将面临被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的风险,甚至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

关键观点5: 物业服务的意义与价值

物业服务是商品,既有使用价值,也有成本支出。业主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能够保证小区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使房屋资产保值、增值。


正文

日常生活中,

一些人因为各种原因

而未能入住自己的房子。


那么,房屋未入住,

物业费还要交吗?

答案是:要交!

因为物业服务具有 公众性
空置房业主也 享受到了 物业服务。








案例回顾








原告某物业公司与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原告已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


被告杨某某在该小区拥有3套房产,经催收一直未交纳物业费,故原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物业费。


被告杨某某辩称,其位于该小区中的 3套住房均为毛坯房,并未入住 ,被告没有享受物业服务,所以不应该 交纳 物业费。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对于物业公司来说, 服务的对象不是个人,而是整个小区,即使部分业主不居住在小区,物业服务依然在继续 ,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保养,对小区内保洁,小区绿化管理、维护小区安全等。


因此 物业公司基于合同履行服务义务,业主同样也应依据合同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最终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原告与被告达成一致,按照应交纳物业费的一定比例交纳,被告当即履行。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 不得以未接受 或者 无需接受 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官提醒








空置房屋是业主对专有部分使用方式的选择,是业主的权利。 业主放弃使用专有部分的同时,仍需依法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即按专有部分面积或按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关于空置房屋的物业服务费减免政策,法律中暂未有明确规定 ,部分地区出台过相关地方性法规,对空置房屋的物业费交纳标准进行规定的,可以参照执行。


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空置房屋物业服务费可打折交纳,业主无法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费进行打折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如果业主强行不交、少交物业费,业主将面临被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情况 ,如后续依然拒绝主动履行法院裁判或仲裁委文书,将被法院 强制执行 ,更有可能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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