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设置春、夏、秋三个季度主题,作品需围绕三大主题,创作广西文旅图片或视频作品。
(一)春季主题(
3月至5月)
“
相约歌海乐游广西
”
锦绣大地如画,人文韵律如歌,本季度包括但不限于拍摄满城繁花的梦幻场景,以及“广西三月三”少数民族欢快热闹的节庆画面。
(二)夏季主题(
6月至9月)
“
山清水秀爽游广西
”
山水寄悠然,踏浪觅清凉,本季度包括但不限于拍摄山水度假的惬意生活,以及滨海旅游的热烈氛围。
(三)秋季主题(
10月至11月)
“
八桂飘香漫游广西
”
果甜稻飘香,处处是“丰”景,本季度包括但不限于拍摄丰收时节的壮丽景观,以及赏山水、享美宿、泡温泉等美好体验。
(一)申报标准:
1、单个作品在五大平台(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微博、小红书)累计总点赞量大于
1500个(含)
。
由于社交平台点赞数据实时均有可能产生变动,季度奖项总点赞数将以作者申报截图为重要参考依据,若实际点赞数低于作者提交的截图点赞数,则以平台实际的点赞数为准。
2、若作品申报参评,则不可再参加广西文化和旅游厅在其他平台组织的相关激励项目评选。
3、不同平台发布时修改封面、更改剪辑顺序、修改发布标题或有大量内容雷同的,视为同一作品。
4、
单个申报主体每季度最多可申报10个作品
。
(二)入围筛选:
每季活动结束截止申报后,由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对该季度申报作品是否符合作品申报标准进行入围初筛。
(三)内容要求:
1、作品须导向正确、积极向上、展现时代风貌,彰显广西文旅特色。
2、作品质量高、画面均在广西境内拍摄,且符合当季规定的内容主题。作品需原创制作,不可搬运、盗用、拼接。
AI作品不参与本活动。
3、发布时需添加活动
主话题"用镜头表白广西"
及
当季子话题(即:春季子话题“相约歌海乐游广西”、夏季子话题“山清水秀爽游广西”、秋季子话题“八桂飘香漫游广西”
)。
未按要求在新媒体平台带话题发布作品视为未参赛。
4、参赛者不可在作品当中、评论区内出现明显诱导拉票行为。
5、创作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且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如因作品侵权引发纠纷的、对广西文旅产生负面影响的,即取消创作者参评资格,并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严禁任何作弊行为,如刷赞等,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一)季度奖:
1、3月至11月,选出共计150个作品获得奖励。
春季(3月至5月):50名
夏季(6月至9月):50名
秋季(10月至11月):50名
2、奖金设置:
第1-5名:每名15000元(税前),共5名。
第6-15名:每名7000元(税前),共10名。
第16-30名:每名5000元(税前),共15名。
第31-50名:每名2000元(税前),共20名。
3、评选规则:
●单个主体(个人或企业)若有多个作品入围当季度前50名的,则取数据最高的单条作品参与排名,单个主体每个季度可获评一个奖项。
●若出现点赞数量相同的情况,则以截止日期前根据五大平台前端最终显示的作品转发、评论数据分别进行二次、三次排名直至评出最终结果
(截止日期:6月6日、10月5日、12月5日24:00前)
。
●若当季奖励名额未能发放完毕,则剩余奖金名额顺延至次季度进行发放,若第三季度仍未将奖励名额发完,则名额轮空。
(二)年度创作者奖励:
从前三季获奖作品中
评选10名
,据作品在五大平台截止
2025年12月5日24:00前
的总点赞量,分设三个梯度入围标准:
第一梯度:奖励1名,奖励50000元(税前),总点赞量须达到5万及以上;
第二梯度:奖励4名,各奖励30000元(税前),总点赞量须达到3万及以上;
第三梯度:奖励5名,各奖励10000元(税前),总点赞量须达到1万及以上。
评选规则:
●
若点赞数量相同,则根据作品转发、评论数据进行二次、三次排名。
●
若同一梯度内无作品达到相应点赞门槛,则该梯度奖励名额空缺。
●对于同一创作者拥有多个作品入围则以其最高点赞量的单条作品参与排名,单个创作者仅可获评一个年度奖。
(三)奖金发放办法:
对外公布奖金为税前金额,最终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联系获奖者进行发放。若因创作者提供的信息有误或不完整,导致主办方无法联系到创作者或发放奖励,视为创作者自动放弃奖励。
创作者(企业或个人)需在规定季度时间内带指定话题发布作品,并在当季内将所有申报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打包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邮箱
,
未完成邮箱报名则视为未参赛。
(一)申报材料包含:
1、作品源文件的网盘链接。将作品源文件上传至百度网盘,并分享网盘链接,其中:
①视频类:要求MP4或MKV格式,画面无水印,分辨率不低于1080p/30fps,文件大小不高于500Mb;
②图片类:要求JPG格式,画面无水印,文件大小不高于20Mb。
2、作品截图。各发布平台作品截图,能清晰展示点赞、评论、转发等数据。
3、作品管理文档(建立excel文档,文档中含创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各平台账号ID、各平台发布链接、点赞数等重要信息)、作品申报表及版权承诺书(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4、邮件主题需标注:
“当季活动主题”+“我爱广西”申报+创作者姓名/企业名称
。
(二)时间要求:
1、作品发布时间:春季(2025年3月1日至5月31日)、夏季(2025年6月1日至9月30日)、秋季(202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2、申报截止时间:每季度末,即5月31日、9月30日、11月30日24: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活动组委会工作人员 0771-5348583。
(一)获奖作品需永久发布、在线可查。
(二)作品需按规定时间发布且添加指定话题。
(三)获得奖励的创作者(含企业、个人),需将获奖作品授权给广西文化和旅游厅,用于官方社交媒体账号及官方非商业性活动的宣传推广使用,无需另行支付稿酬。
(四)
参与年度创作者奖励项申报的个人/企业需重新整理作品申报材料
,并于
12月5日24:00前
以压缩包的形式打包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邮箱
。申报材料包含体现最新数据的作品管理文档、作品截图,以及年度创作者奖励申报表。邮件主题命名需标注:
“我爱广西”年度奖励申报+创作者姓名/企业名称
。(年度创作者奖励申报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获奖作品名单将在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在广西文化和旅游厅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即发布之日起,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若参赛者对获奖名单存在疑议,需在公示时间内以图文说明形式实名举证,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