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省长带头巡河,30多名在职省级干部分别到各自负责的河湖开展巡河行动,多彩贵州发出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确保河湖永畅长清的生态宣言,播下了爱河护河的种子。
翻开厚重的史册,人类文明与河道始终紧密相连。
流淌在贵州的八大水系孕育了遍布各地的奇山秀水,飞瀑溶洞,形成了上下贯通、动静结合的自然景观,也培植着与优美自然环境相映衬的古朴浓郁的民族风情文化和历史遗存。顺流而下,或溯水而上,行走江河,就是心灵与自然、历史和人文的对话。
爱之愈深,护之愈切。“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的铿锵话语犹在耳边,他多次就贵州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贵州全面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改革举措的有力实践,是深化“两山论”,强力推进大生态战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标志着我省水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步入新阶段。
“河长”不是一个人,是一种制度。治水护水,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河长制”能否发挥实效,关键在于防治责任的真正细化以及责任主体的精确锁定,重点在于破解多部门权责交叉“九龙治水”“治而无功”痼疾,引导落后与粗放的生产生活方式向绿色和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转变。
“河长制”迈向“河长治”,必须注重考核监督。要扎实构建权责明晰、履责有力、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和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将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和考核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探索建立“环境终身责任制”,确保河长就位,责任到岗,真正将制度设计转化为务实可行的环保行动。
“河长制”迈向“河长治”,必须形成保护合力。治水护水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发挥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作用,让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志愿者等民间环保力量积极行动起来,加强社会监督,参与河湖治理,形成自上而下、全民共管的治水网络,真正实现多方面齐抓共管、多领域协同并治的局面。
水,是一切美好情感的源头。给每一条河取一个温暖的“名字”,心中多一分牵挂,肩上扛一份责任,从江河源头到水滨湖畔,让河湖生命永续健康,文明源流长盛不衰,多彩贵州的未来必将更加珍贵。
撰文:贵州日报评论员
编辑:晏海艳 胡莹
设计:成桂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