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隔空猥亵案,引发关注。
据北京日报消息,
2024年3月,门头沟区某小学11岁的小陈通过某网络社交平台APP搜索关键词
“免费学习监督”,
发现一账号名为“吃池池”的用户发布的无偿监督学习内容,小陈点击关注了对方。
在该平台上,对方问了小陈的姓名、年龄、性别等信息,并要求对方
必须服从他的命令。
后双方成为微信好友,对方仍继续以“监督学习必须听话”为由,多次强迫对其以主人相称,并要求小陈给其拍摄裸照、视频等。
图源:北京日报
图源:
北京日报
连续多日后,小陈的母亲无意中在女儿手机上发现了裸照及聊天记录,在给对方打电话遭拒接后,小陈的家长敏锐地察觉到周某的
裸聊行为可能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
果断选择了报警。
经了解,该账号名为“吃池池”的用户为周某,是某大学的一名
大三学生,
其在学校宿舍内通过浏览手机网站,通过某APP平台
以
监督学习等名义
在网上结识多名未成年人。除了小陈外,周某还曾
以涨粉为由,
通过某网络社交平台添加另一未满14周岁女孩微信,要求其发送裸照和视频。
在周某的好友列表中,还有
多名类似的女性未成年人,
但她们发现周某的行为异常后及时中断了和周某的联系,避免受到进一步的侵害。
2024年11月,
法院以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五年。周某未提出上诉,该案判决已生效。
隔空猥亵伤害更大、打击难度更大
随着“触网”的孩子年龄越来越小,近些年,隔空猥亵的案例引发家长重视。
此前,话题“11岁男孩被骗与女主播裸聊”,就曾冲上热搜。2024年10月,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性权益案件:上六年级的11岁男孩小陈与41岁女主播周某
裸聊,打赏一万多元,
女主播构成猥亵儿童罪,
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据央视频消息,法律人士表示,隔空猥亵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不同,
它具有隐蔽性更强、潜在危害性更广
的特点。
传统的猥亵行为以身体接触为主要表现,被害人容易察觉,通常侵害持续时间较短,案发快;但通过网络实施的猥亵行为,被害人往往都是被诱骗主动配合,他们通常不会察觉已经被犯罪行为侵害,
侵害持续时间有时甚至长达数月,
不易案发,一旦案发则涉及多名被害人,
打击难度更大。
最高检:依法严惩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等犯罪
2024年4月,最高检印
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专门强调要“聚焦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大力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把
网络保护
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点进行部署和推动。
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
线上联系线下侵害未成年人、搭建运营涉未成年人色情网站、利用即时通讯工具、直播平台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物品、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
2020年至2022年,
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
起诉“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